1.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负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
2.承担全县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巡游、网约)、汽车租赁、物流、快递服务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3.参与道(水)路运输和公共交通等事故调查工作。
4.承担全县道(水)路运输及船舶检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水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6.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科技开发、成果推广等管理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8.完成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