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育局

阳城县第二中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03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阳城县第二中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阳城县第二中学校概况

阳城县第二中学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为晋城市示范高中。学校位于阳城县新阳西街49号,筹建于1985年,1986年9月正式招生。

现有在编教师203人,现有占地面积83亩(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基础设施设备有办公楼、教学楼、艺体楼、学生公寓楼、餐厅楼、电教实验中心(其中标准物理实验室3个、化学实验室3个、生物实验室2个、通用技术实验室2个、微机室2个)、运动场(标准300米跑道)1个、篮球场1个、图书阅览室1个、报告厅2个,各班级教室均配备有交互式白板设施。除餐厅楼、教学楼、艺体楼建于2008—2012年间外,其余均建于上世纪80年代。

广大教职工团结拼搏,锐意进取,艰苦创业,以现代教育理念武装自己,坚持以人为本,严谨治学,依法执教,逐步形成了“自强、严谨、勤奋、创新”的优良校风。

二、阳城县第二中学校职责业务

本单位主要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90.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50.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94万元,项目支出327.55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319.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3万元。基本支出系按2021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34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83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27.5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运转类48万元,特定目标类279.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4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21年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1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比2021年增加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维修工程预算65万元,主要为校舍维修改造,采购货物预算199.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体育设备等。

五、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目标申报表附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已没有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为4012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