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31号
建议的答复
郭学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补齐农村幼儿教育的短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了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017年起,县政府出台了《阳城县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全县实行农村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县财政为幼儿园拨付经费,拨付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2017年,县财政为农村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429.3万元,2018年,拨付补助资金401万元,2019年,拨付补助资金397.7万元,2020年,拨付补助资金416.1 万元。这一政策的落实,解决了全县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低、经费无保障、教师工资无保障的现状,幼儿园不再向家长保教费,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持续为山区农村幼儿园招聘新教师。
近年招聘幼儿教师比例逐年增加,2019年招聘44名教师其中幼儿教师30名,2020年招聘教师3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8名,2021年计划招聘26名幼儿教师。在招聘幼儿教师时,持续向农村学校倾斜,我局并出台规定新招聘教师在5年之内不得调离本学校。从而稳定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保障农村幼儿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提高临聘幼儿教师待遇
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农村幼儿教师没有编制,所以我县乡村幼儿教师大多为临聘教师,师资水平参差不齐,临聘教师待遇偏低。我们落实了2013年前幼儿教师满60周岁可享受教龄补贴问题。下进一步将协调县、乡、村三级,多渠道解决幼儿教师工资等问题,努力提高临聘幼儿教师待遇。目前,正在和县政府申请,由财政负担幼儿教师工资和幼儿生均经费,力争使幼儿教师工资达到省定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保障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从而稳定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保障农村幼儿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办人员:孙军浩
联系电话:4228894
阳城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