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88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1-04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88号

提案的答复


柴沫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压价后的学生校服质量应予重视》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阳城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小学统一着装长期以来倍受社会关注,为了规范管理全县中小学统一着装工作,保证学生校服质量,避免和杜绝校服采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正之风。2008年我局就制定了《阳城县中小学统一着装管理办法》,明确了校服采购要坚持“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十六字原则,同时通过“集中展销,公开比价,市场运作,学生自主”的运作方式,举办了阳城县中小学校服公开展示活动,全县中小学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为所在学校选择了校服供应商,县纪委领导同志参加了监督。2012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统一着装监督管理意见》的文件,完善调整了校服采购原则,即“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市场运作,程序合法”,明确规定校服征订要在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家长委员会决策通过,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并重申校服征订中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明确指出各学校校长对本单位校服采购负直接责任。2014年我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统一着装管理的通知》的文件,2015年又转发了《晋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及管理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学校在校服采购和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意见》规定了中小学着装范围、采购套数、订购程序及责任主体,明确学校是校服采购管理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校服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和多方论证中小学统一着装情况并提出指导性建议,充分让学生、家长和教师等从冬夏季校服的颜色、款式和性价比等方面进行讨论,对贫困家庭学生校服救济措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利益。

承办人员:范育鹏

联系电话:4228623  

阳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