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156号
建议的答复
原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寺头标准化幼儿园,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县委、县政府也非常重视,从教师招聘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充分支持。
一、建议中关于建设中心幼儿园的提议,一方面根据寺头乡政府财政现状,去年乡政府已为改善办园条件投资约十万元,对寺头幼儿园的墙壁进行涂装,对所有教室、楼道、楼梯、大院等分别铺设了塑胶地板和悬浮地板;寺头村也投资约十八万元对幼儿园外大坝进行了加固,并根据校舍状况改建了室内卫生间;寺头中心校又筹资对幼儿园墙体进行了文化氛围设置、安装了监控设备,从根本上改变了办园条件。另一方面,根据中心园辐射500米服务范围的要求,马寨村的幼儿到寺头上学距离约四公里,幼儿及家长极其不便,固不适合建设中心园。
二、建议中提到的师资力量配置,2022年新学期,已为寺头乡中心幼儿园配置了具有专业素养的幼儿教师,马寨幼儿园配备了相应的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已经得到保证。同时通过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有效的促进了寺头乡中心幼儿园的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
三、由于寺头幼儿园、马寨幼儿园属村办公助性质,因此只能在村里指定的场所开展幼教服务。2021年寺头幼儿园对教室环境、室外场地、卫生间进行的升级改造,使办学环境得到改善,基本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022年春,寺头乡中心学校又积极与马寨村沟通,要求尽快完善办园条件,村委表示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努力使马寨园满足办园要求。
今后我们将持续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学前教育办学模式,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促进全县城乡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请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承办人员:姬艳芳
联系电话:4228604
阳城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