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9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阳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9号

提案的答复

乔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学龄人口日趋减少的实际,我县适时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大力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但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因生源明显减少及布局调整等原因被撤并,导致部分校园校舍出现闲置。如何加强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就成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利用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分析

目前我县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利用所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村因撤并而闲置的校园校舍属于国有资产,如何处置这些资产,需要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对国有资产有管理职责,但对学校资产的处置需要通过财政部门。有些资产年代较长,处置起来就不太容易。另一方面是由于学校力量的薄弱,没有充足的人员去管护这些闲置校产,没有资金对这些校产进行维修、改造利用,也没有权利对其出售、转让或出租等,其得不到有效增值和利用。 

二、有效利用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按照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领导,尽快制定《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具体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办法。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闲置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核实,摸清底子、建立清册,分类梳理。建立以县、乡两级为主、属地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妥善做好农村闲置校舍的处置工作。

(二)盘活资产,合理利用。应坚持以“盘活资产,有效利用,防止流失”为原则,从农村学校的实际出发,采取分类解决的方法:建筑质量较好,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闲置校园校舍,将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可调整用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勤工俭学、实训基地、教师周转用房等。对学校不能利用的,可调整为村级活动场所,养老院的公益性组织。也可围绕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对闲置学校资产不能进行利用的,进行拍卖、出让、出租,所得资金进入财政指定账户,用于发展教育;由村集体建设的资产,通过规范程序,财产归还给村里。

对于建设年代已久,虽然进行了加固的校舍,应着专人鉴定,管护,防止安全隐患发生;对无法处置的闲置校舍,交由政府托管,避免遭受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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