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李海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职业高中“养事不养人”专业教师切身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阳城县教育局《关于招聘教师的请示》(阳教人字[2011]40号)文件,职业高中所招专业课教师采用“养事不养人”的模式进行管理,工资参照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标准。
2.根据现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发放条件为:在规定的发放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针对您提出的“养事不养人”专业课教师增加经费、享受乡村工作补贴的建议,我们将尽快向上级部门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解决。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办人员:郭毓
联系电话:4228894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