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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教育局2019年县城学校招生工作的 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7-03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根据县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阳教普字〔2015〕5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学校教育资源和生源分布情况,现对今年县城部分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适用范围

1.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2.五中及凤城中心校部分小学、幼儿园。

二、各相关学校招生计划

    (一)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及五中的招生计划

         单   位

计划轨制

说   明

初中

三中

8

最大班额不超50人

四中

6

五中

10

小计

24

小学

实小教育集团

13

最大班额不超45人

二小

5

三小

6

小计

24

   幼儿园

东城园

3

最大班额不超30人

南城园

8

佳佳园

3

红星园

4


小计

18


(二)属凤城中心校的其它县城小学幼儿园先按统一时间安排招生,然后报普教股审批轨制。

三、县城各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范围

实小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南关小学、坪头小学):

凤凰东街至十字街口以南,南城西街、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滨河西路延长线以北,骏马岭公园南出口以东的区域,兰花滨河家园住宅区、龙泽丽苑住宅区,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坡底、原坪头小学施教区以及实小与二小招生公共区。

第二小学:府西路以东、天桥路至天门头以西,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北的区域、西关村及二小与实小、三小招生公共区。

第三小学:卧庄村及消防大队以东、新阳西街至析城大道以北、府西街至荣泽路、凤凰北路以西的区域、鸣凤、卧庄、酒庄、上会芹、下会芹村及三小与二小招生公共区。

备注:天桥路至天门头以东,南城西街以北,凤凰路以西,荣泽路北城墙以南的区域为实小、二小招生公共区;荣泽路与府西路交叉点至凤凰北路交叉点以北,凤凰北路以西,鸣凤路至依园街一带为二小、三小招生公共区。 

第三中学:

凤城招待所西侧胡同一线(南至金阳街,北至荣泽路)以东(除鸣凤村外),上川(包括上川)以西,天沟以南,南城街、石油路一线以北区域和东关村。

第四中学:

南城街及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区域和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岳庄、荪庄、坪头、宋庄、坡底、下川行政村和原尹庄中学施教区。

第五中学:

凤城招待所西侧胡同(南至金阳街)一线以西,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一线以北区域和原城关中学、水村中学、安阳中学施教范围的行政村。

红星幼儿园:新风路以东、金阳街(建南路至府南路段)以北、建设路以西、荣泽路以南,析城大道至和谐家园沿线城镇居民住宅区以及佳佳与红星公共招生区。

佳佳幼儿园:建设路以东,金阳街以北,凤凰路以西,荣泽路以南,西关村,荣泽路沿线城镇居民住宅区以及佳佳与南城、红星公共招生区。

南城幼儿园:坪头路、南环西街长途站段以东,滨河西路延长线以北,滨河西路以西,东北城墙至凤凰北路以南的区域以及南城与佳佳公共招生区。

东城幼儿园:滨河东路以东区域。

(二)招生时间

小  学  8月21日—22日

初  中  8月23日—24日 

幼儿园  8月27日—28日

(三)招生原则及办法

1.严格中小学、幼儿招生顺序

①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的。

②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证明的。 

③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户口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招生范围内有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的。

各校按上述三条依次招生完毕后,及时向县教育局普教股汇报招生情况。

④户口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有暂住证、有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由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备案),且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由县局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配。

2.各学段具体招生原则

幼儿园:严格控制班额不超30人,按照“免试、划片”原则,通过审核幼儿户口本、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招收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招生报名结束后,将招生花名登记造册,上报县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小学:严格控制班额不超45人,按照“免试、划片”原则,通过审核学生户口本、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招收本施教区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县直小学新生报名结束后,报普教股审核,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初中:严格控制班额不超50人,按照“免试、划片”的原则,通过审验学生户口本、居住证明、小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招收本施教区的适龄学生,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结束后要将新生名单在学校公示。

非县城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四)阳光编班

8月28日,各中小学按照统一的编班程序,在教育、纪检、人大、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媒体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共同监督下,为新生统一实行电脑均衡编班。分班结果报县局普教股备案。各学校在分班后,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不再分班。

四、相关要求

1.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名准备工作,中小学要在报名处醒目位置公布本校招生范围,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轨制,不得拒收本施教范围内的学生,不得随意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初中学校要向新生及家长宣传优质高中分配指标享受政策,并在报名登记前告知学生是否具备享受资格。

2.农村幼儿园要宣传县政府的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即“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乡镇(村)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就读的幼儿享受免费政策,幼儿园不再收取保教费”。

3.各学校要对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全面摸底,要制定有效方案,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困难、残疾等原因辍学。烈士、军人子女,暂未落户的军转干子女,招商引资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原因需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向县局申请,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下,由县局在班容量不超标的学校调配安排。

4.各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学信网新生注册备案工作,初中学校同时要完成更换新生电子照片并做好学籍辅号的编制。

招生期间,县局将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规定自作主张,擅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纠正并视其情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阳城县教育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