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5/2022-0028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寺头蚕桑乡村e镇项目执行标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阳城县寺头蚕桑乡村e镇项目执行标准

发布日期: 2022-11-04 发布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一、术语定义

(一)项目:阳城县寺头乡蚕桑乡村e镇;

(二)委托方:项目组织方(阳城县委县政府、寺头乡乡政府,阳城县科技局);

(三)受托方:山西风投科技有限公司;

(四)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合作公司。

二、项目固定执行标准

(一)服务机构

1、有项目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及办公场所;

2、受托方应提供固定项目人员配备;

3、受托方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4、第三方应保证资质齐全。

(二)人员

1、受托方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行业资质。

(三)规章制度

1、受托方应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2、受托方应提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四)项目资料

1、受托方应提供的日常资料:

(1)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2)人员薪资福利资料;

(3)工作台账;

(4)其他相关资料。

2、受托方应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

(1)项目验收评分条目相关作证资料;

(2)第三方审计相关资料。

二、实施内容执行标准

(一)“四基地”建设及运营项目

1、改建1个蚕桑标准化生产基地

最大限度建设标准化桑蚕共育基地,选择优良桑、 蚕品种,配套先进养蚕用具,采用国内先进养蚕技术措施,建成高标 准示范基地,广泛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和先进技术措施的推广普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科技含量和科技位率,引导主导产业实现标准化。

(1)基本要求

1)选取规划区范围内的蚕桑标准化生产基地,且生产基地应种植、经营情况良好;

2)基地选址应保证交通道路畅通,利于产业宣传推广;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2、改建1个果蔬采摘观光基地

在乡政府规划的果桑采摘观光基地,根据需求,补充完善所需的 相关设备以及宣传展板等内容,在有限的资金内,更好的提升采摘基 地文化展示,构建以观光、采摘、旅游相结合,以“舒适、安全、快乐”为设计理念的果桑采摘观光基地,让游客在基地内可以安全观光、舒适采摘、快乐游玩。 

(1)基本要求

1)采摘基地选址应交通便利,利于展现蚕桑文化推广;

2)展示区应具备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展示、产品展销、实景直播、互动体验、研学、文创展示功能;

3)产品展销应配备产品展销架(台)5个;

4)实景直播应配备不少于1套直播设备:桌椅1套、电脑1台、高清摄像头1个、麦克风1个、手机支架1个、补光灯若干;

5)互动体验应配备四人桌两张、椅子10把;

6)文创展示应配备展示柜5个。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展示区产品、文创产品等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销售明细清单);

6)应提供研学接待记录(接待记录汇总)。

3、改建1个蚕桑e镇网红打卡基地

结合现有古桑部落周边的基础服务设施配套,通过氛围营造、场地改建、设备补充、美化设计等方式,改建 1 个蚕桑 e 镇网红打卡基地,突出特点、使游客可以更好的认识、了解并宣传推广蚕桑文化,打造以旅游观光、项目体验、网红打卡、抖音宣传为一体的经济消费圈。

(1)基本要求

1)网红打卡基地选址应交通便利,利于展现蚕桑文化推广;

2)网红打卡基地应具备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展示等功能;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规划方案、预算清单、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网红打卡视频、视频拍摄、网络视频发布记录等。

4、改建1个校外实践拓展基地

在禹珈豪蚕桑文化研学馆内部打造 1 个校外实践拓展基地,改建蚕宝宝领养馆、特色文创馆、生命教育大讲堂等内容,开展户外研学体验、缫丝工业研学、蚕宝宝领养计划等活动,在课外实践中学习、认识、了解并宣传推广蚕桑文化、蚕桑产品。

(1)基本要求

1)校外实践拓展基地选址应保证交通道路畅通,便于开展户外研学体验、实践拓展;

2)校外实践拓展基地应具备户外研学体验、缫丝工业研学、蚕宝宝领养计划等活动,在课外实践中学习、认识、了解并宣传推广蚕桑文化、蚕桑产品。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涉及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研学清单、研学记录、研学照片等相关记录。

(二)“十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1、建立1个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不少于1000㎡)

由寺头乡政府提供主体,由运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功能区规划,面积不少于 2000 ㎡,内容主要有:服务前台、电商培训教室、实操室、交流室、会议室、办公室、直播间、摄影室、增值服务专区、运营区、活动室、人才公寓等必要功能区域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

(1)基本要求

1)应对蚕桑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整体规划;

2)对蚕桑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外立面改建、内部装修;

3)蚕桑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改建原则上应不小于2000㎡;

4)电商中心应具备前台接待、电商培训教室1间、直播间7间、办公区域、增值服务专区等区域设置;

5)培训室应配备条形桌27张、演讲台1个、培训椅56把、影响及配套系统1套、投影仪+幕布1套、手持话筒4个、支架式白板(白板笔)1个投影仪+幕布1套、音响及配套系统1套;

6)每间直播间应配备桌椅1套、电脑1台、高清摄像头1个、麦克风1个、手机支架1个、补光灯若干;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

2、建立1个电商产品O2O展示体验中心

在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改建O2O展示展销、体验功能的线下产品特色馆,展区面积100㎡到300㎡,功能区域包括,产品陈列线下展示、体验品鉴、实景直播、销售对接等。

(1)基本要求

1)O2O展示体验中心原则上应不小于100㎡,且位于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

2)O2O中心应具备产品线下展示、体验品鉴、实景直播及销售对接功能;

3)产品线下展示区域应配备展示架不低于4个、固定展示架不低于4个、展示台不低于2个、前台接待1个;

4)体验品鉴区域应配备茶桌1张、椅子4把;

5)实景直播区域应配备手机补光灯1个、手机云台稳定器1个、手机支架1个;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

5)实景直播应保留直播相关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直播数据记录);

6)销售对接应保留接待记录及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销售明细清单)。

3、建立1个电商企业众创孵化中心

在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改建企业及个人入驻办公室和办公位,主要用于新注册或引入的电商市场主体创业孵化,办公位不少于20个,能贴心服务入驻企业,每组办公区域要配置办公桌椅、电源、电脑、网络、饮水机,以及配套服务如:公共摄影间、公共接待室、公共打印室等相关设施设备。

(1)基本要求

1)企业众创孵化中心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

2)中心应具备电商市场主体注册或引入功能;

3)中心应配备办公室原则上应不少于10个;

4)中心办公区域应配备办公屏风位不少于5个,办公椅不少于20把及电源、网络、饮水机等基础设施;

5)中心应配备公共摄影室1间、公共接待室1间、公共打印室1间。

(2)服务要求

1)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2)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3)应提供企业咨询、入驻等相关信息记录(企业咨询记录、企业入驻信息登记);

4)应提供企业资质、入驻协议、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数据记录(企业资质、企业入驻协议、企业经营状况汇总)。

4、建立1个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和服务中心

使用面积不少于100㎡,能同时满足50名以上人员的培训场地,具备会议桌椅、大屏显示、话筒音箱、教学手提电脑等基本的培训设备。

(1)基本要求

1)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和服务中心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且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100㎡;

2)基地应配备可容纳5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

3)基地应配备培训桌椅(50人位)、显示屏1个、话筒音响1套等基本培训设备;

(2)服务要求

1)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2)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3)应提供场地、设备使用记录(场地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

5、建立1个网红培育孵化直播中心

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直播间功能融合,设直播间5-10个,进行隔音处理,采购直播设备10套,为主播直播提供全方位服务。以直播电商为切入口,聚焦抖音、快手、淘宝、京东等社交媒体和直播平台,专注于脚本编辑、视频拍摄、短视频剪辑、IP账号打造、网红孵化、店铺运营等综合性服务。

(1)基本要求

1)网红培育孵化直播中心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

2)直播中心应设立直播间原则上应不少于5个;

3)直播中心应进行隔音处理,并配备直播设备不少于5套,包含:桌椅1套、直播显示屏1台、高清摄像头1个、麦克风1个、手机支架1个、补光灯若干;

(2)服务要求

1)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2)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3)应提供场地、设备使用记录(场地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

6、建立1个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

统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体系,建立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引导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具备储存、分拣、收发、配送、办公等功能。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布置、配备装卸搬运、新能源充电、连续运送、检测计量、分货拣货、存储包装和信息处理等设施设备。

(1)基本要求

1)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选址应交通便利,利于物流中转、分拣生产作业;

2)物流配送中心应实现统仓共配、快递进村;

3)物流配送中心应具备存储、分拣、首发、配送、办公等区域;

4)物流配送中心应配备分拣传送带、分拣设备、包装设备、信息处理设备。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3)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相应物流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7、建立1个初级农产品加工打包中心

在物流配送中心内改建一个密闭的初级农产品加工中心,购置包含包装设备、分拣设备等初加工设备及物料,建专业团队对本地农特产品进行分级、包装、预冷、加工等处理,打造产、供、销全链条服务。

(1)基本要求

1)农产品加工打包中心选址应位于物流配送中心内;

2)加工打包中心应属密闭区域;

3)加工打包中心应配备包装设备、分拣设备、冷链存储设备。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相应生产作业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打包作业记录、分拣作业记录、仓储记录)。

8、建立1个大数据展示中心

建设乡村e镇大脑。设立在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数据大屏利用示范县项目原有设备,涵盖物流网、物流、网络销售、企业、村站和溯源基地实时监测监控、乡村e镇运行管理等数据接入、存储、处理、共享、汇聚、分析、交换、可视化等产品和服务等,实现“一网连全区、一屏观全貌、一心统全镇”,打造“第一数字e 镇大脑”。

(1)基本要求

1)大数据展示中心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

2)大数据中心应配备电子显示屏、电脑等数据整理及展示设备;

3)大数据中心应提供相应规章制度,保证数据存储安全。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3)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4)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9、建立1个电商研发服务中心(含引入电商研发机构)

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引入第三方研发机构,主要研发电商供应链,从产品开发、产品网货化、产品品牌、产品营销等全链路研发等,开发适销对路的网货品牌,不断加快产品迭代升级。

(1)基本要求

1)研发服务中心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研发服务中心应引入1家第三方电商研发机构;

3)研发服务中心应配备办公桌椅等基础办公设施。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工作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10、建立1家金融服务中心(含引入金融服务机构)

采取政银企共建方式,建立1家服务乡村e镇相关企业的金融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机构,针对规划区内企业和创业农户经营主体推出专项支持金融贷款产品,通过建立贷款信用评价机制、信贷联保体系,授信审批关口前移等方式,简化授信流程,实现特色产业信息与金融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动金融机构接入乡村e镇系统平台,获取特色产业链信息,建立起资本充足、风险可控、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从而优化信贷环境。

(1)基本要求

1)服务中心选址应位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

2)服务中心应设立独立服务窗口;

3)服务中心应对规划区内企业和创业农户经营主体推出专项支持金融贷款产品或惠农扶持政策;

4)服务中心应提供相应规章制度,保证金融数据存储安全;

5)服务中心应配备办公桌椅等基础办公设施。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相应金融服务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三)“三套”软件管理系统开发

1、搭建1个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与示范县项目协调发展,使用示范县项目开发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溯源码,系统可实现一键联网,24 小时实时监(PM2.5、PM10、噪声、湿度、温度、风速、风向、风力、TSP、大气压等),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溯源码设计制作与印刷,指导企业、用户进行信息录入,一物一码,标签延伸至每件货物,依靠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全方位追溯产品动向,准确记录从种植管理、生产、加工、流通、仓储到销售的信息建设,实现产品生产环节、物流环节、出售环节、服务环节的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 

(1)基本要求

1)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应包含系统及相关设备;

2)系统应实现24小时监测功能,检测包含PM2.5、PM10、噪声、湿度、温度、风速、风向、风力、TSP、大气压力等相关数据;

3)应根据系统情况设计制作相应溯源码不少于1万张;

4)溯源码应确保每物一码且可严格记录由生产到销售每一环节的数据信息。

(2)服务要求

1)系统应保证长效运行无误;

2)系统开发应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3)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

4)应提供资产登记清单;

5)应向企业及用户提供信息录入指导并留存相关记录;

6)应提供相应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记录。

2、搭建1个线上公共服务平台

与示范县项目协调发展,使用阳城县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包含信息共享服务、金融服务、智能物流服务、品牌营销服务、人才服务及其他商业服务接入等服务。

(1)基本要求

1)系统应具有信息、金融、物流、信用、统计、风险、品牌、人才等相关功能。

(2)服务要求

1)系统应保证长效运行无误;

2)系统开发应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3)应提供相应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记录。

3、建立1个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物流企业、农产品货源信息、物品仓储、一件代发、物流车辆流转信息实时抓取,同时包含农特产品供应商管理。 

(1)基本要求

1)平台应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录入、发布、维护、查询等)、资源整合功能(货源信息、物品仓储、一件代发等信息录入等)、物流作业(物流车辆流转、统仓共配信息、物流管理、物流综合信息等)。

(2)服务要求

1)平台应保证长效运行无误;

2)平台系统开发应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3)应建立数据统计制度,并严格执行;

4)应提供相应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记录。

(四)“八项”孵化培育项目

1、引进和培育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电商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

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5家,为引进的企业实行场地减免政策,对培育的企业通过网店、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扶持,树立典型和榜样,起到模范带头效应。

(1)基本要求

1)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应不少于5家;

2)应确保引进和培育的龙头企业每家每年网络销售额不少于600万元;

3)应确保引进和培育的龙头企业均有网店、公众号、视频号等相关媒体平台运营及信息发布记录。

(2)服务要求

1)应向企业提供入驻指导、数据统计、疑难解答等服务并留存相关记录;

2)对于引和培育的龙头企业应确保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并记录留档(申请表、批复文件、落实记录、企业确认签章)。

2、引进和培育在本市有一定影响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不少于1家

发展跨境电商,培育和引进跨境龙头、跨境电商人才等,制定跨境电商引入优惠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积极引进培育乡村e镇工作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和优秀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落户,为本地农产品提供跨境销售,对引进到乡村e镇的跨境电商企业及电商业绩突出企业给予奖补、奖励、减免房租等相关扶持政策。

(1)基本要求

1)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应不少于1家;

2)应确保引进和培育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每年网络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

(2)服务要求

1)应向企业提供入驻指导、数据统计、疑难解答等服务并留存相关记录;

2)对于引和培育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应确保相关奖补政策落实到位并记录留档(申请表、批复文件、落实记录、企业确认签章)。

3、聘用专家不少于5人,培育商业带头人不少于5人

挖掘好项目、好人才,引入外部智力、人力资源机构,聘专家不少于5人,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培育本地商业带头人不少5人,为本地企业及个人起到积极引领示范作用。

(1)基本要求

1)聘用专家应不少于5人;

2)聘用专家应在电商及培训行业从业经验5年以上,且具备相应资质;

3)培育电商带头人应不少于5人。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专家资质信息及聘用协议;

2)应提供培训目录、培训编制、培训安排;

3)应提供学习目录、学习编制、学习安排;

4)应提供受训人员名录、受训课程记录(签到表、课程现场记录等)、受训课程回访(受训效果、从业情况)等相关资料。

4、重点培育本地网红数量不少于5人(专业一对一网红定向培育)

通过培育筛选,优选出具有网红潜质的本地人员5名以上,进行专业一对一网红定向孵化,组织专业人员为其进行脚本编辑、视频拍摄、视频剪辑、IP账号打造等全方位服务,培育专业带货网红5人以上,长期为本地农特产品进行网络推广宣传等工作。

(1)基本要求

1)培育网红数量应不少于5人;

2)培育网红粉丝数应不少于1万;

3)培育网红账号应具备带货功能。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网红筛选名录、网红培育信息登记;

2)应提供网红培育名录、网红培育直播记录、网红培育直播数据等相关资料;

3)应提供视频脚本、视频素材等相关资料。

5、开展各类专项培训700人次以上

培训板块及内容涉及:返乡青年、企业代表、退伍军人、创业人员等提供系统化跨境电商培训200人次以上,重点培训跨境电商主流平台的优缺点,熟悉相关平台的操作规则和使用流程;针对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乡(镇)工作人员、农村妇女、合作社、企业、农民工开展电子商务下乡基础性普及培训500人次以上;其中针对县、乡、村干部等开设政策解读、未来发展等宏观培训100人次以上;通过增设新零售、品牌建设和迭代直播带货等类型课程,开展技能实操培训100人次以上;针对有网红观念、学习网络直播意愿的人员提供专业网红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开展线上网络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内容包含:如何选品、开通店铺、上架、PC端装修、手机端装修、大促装修、宝贝详情装修、店铺营销设置、宝贝标题打造、市场分析报告、产品规划表、产品卖点文案、价值提升方案、产品推广计划、买家秀、购后链路设置、数据分析报表、用户运营方案、活动企划等多个方面。

(1)基本要求

1)培训板块应涉及跨境电商培训、基础性普及培训、政策解读、未来发展等宏观培训、技能实操培训、专业网红技能培训、线上网络课程培训;

2)培训人次应不少于500人次,其中,跨境电商培训200人次、基础性普及培训、政策解读、未来发展等宏观培训、技能实操培训200人次、专业网红技能培训300人次、线上网络课程培训4次。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培训课程教材、培训课程目录、培训课程编制、培训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培训人员资质相关资料;

3)应提供受训人员名录、受训课程记录(签到表、课程现场记录等)、受训课程回访(受训效果、从业情况)等相关资料。

6、编辑专业化电商培训教材(设计制作印刷,并免费发放500本)

聘请专业团队,为寺头乡村e镇相关电商知识编写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首批印刷500册,向社会免费提供,有公共服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发放记录。

(1)基本要求

1)应针对项目需求及培训课程编制进行教材编制;

2)培训教材应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团队进行编制;

3)教材印制原则上应不少于500本。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教材编写团队的资质材料;

2)应提供教材编写相关材料及教材成品资料备份。

7、培育本地电商讲师不少于5名

在本地筛选出有电商工作经验及演讲能力优秀人员,通过系统培训及实战教学,为本地电商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后备力量,增加就业、降低培训成本,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本地电商讲师。

(1)基本要求

1)电商讲师培育人数应不少于5人;

2)电商讲师培育人员应具有相应电商工作从业经验或具备演讲能力;

3)电商讲师培育板块应涉及系统培训及实战教学培训。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培训课程教材、培训课程目录、培训课程编制、培训课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培训人员资质相关资料;

3)应提供受训人员名录、受训课程记录、受训课程回访等相关资料。

8、培育孵化本地企业店铺不低于10家

为本地10家企业提供店铺运营维护工作,含数据采集、客服管理、店铺检查、货品管理、退货情况、美工设计、运营推广等。

(1)基本要求

1)培育企业店铺应不少于10个;

2)培育内容应涉及店铺运营维护(包含但不限于含数据采集、客服管理、店铺检查、货品管理、退货情况、美工设计、运营推广)。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企业咨询记录;

2)应提供服务内容记录;

3)应提供服务数据对比记录。

(五)“七项”工作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预计专项资金71万元)

1、注册协会,成立专职工作组

注册阳城蚕桑品牌推广协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行和管理制度,负责品牌运营、企业联系、活动组织策划、溯源系统数据传输、包装入库领用管理等,并长期运营维护。

(1)基本要求

1)协会注册应符合项目主导产业推广需求;

2)协会注册及运营全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协会运营应有专人负责并设立相关制度。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注册存档资料;

2)应提供运营管理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组织架构、协会管理制度、会员信息记录、活动信息记录。

2、打造或做强当地区域公用品牌1个(含品牌设计及相关手册)

开展 1 场区域公用品牌 logo 征集活动,通过大赛形式,征集区域公用品牌 logo,重在宣传推广阳城蚕桑 e 镇,选取 logo 后,选择专业设计团队进行“蚕桑”品牌 VI 设计;场景应用设计如相关办公用品、工装、宣传页面、快递包装、宣传背景、品牌展厅等。 

(1)基本要求

1)区域公用品牌设立应符合项目主导产业宣传需求;

2)品牌设立应保证主logo及场景应用(包含但不限于包装、宣传品)设计齐全;

3)区域公用品牌应制定相应运行及管理制度。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设计全套工程文件及效果展示相关资料;

2)应提供区域公用品牌相应规章管理制度。

3、区域公用品牌相关场景应用物品制作

印刷品牌相关场景物品,如指示牌、办公贴条、门牌、员工铭牌、会议牌、工装、活动遮阳伞、资料架、灯箱、背景墙、名片、画册、纸杯、信封、手提袋、海报、不干胶、横幅、展架、产品促销台、包装盒、授权牌等,更好地宣传区域公用品牌形象。

(1)基本要求

1)场景应用物品制作应符合项目主导产业宣传需求;

2)物品制作应保证制作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物品制作相关设计工程文件、效果展示及成品样品展示;

2)应提供物品制作预算及结算清单。

4、申请“区域公用品牌”品牌涉及的45类商标全部注册

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公司,将“区域公用品牌”品牌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注册申请,将品牌涉及的45类别全部注册,保障品牌使用规范与安全。

(1)基本要求

1)商标注册应符合项目主导产业推广需求;

2)商标注册全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商标注册原则上应涉及全部45类。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注册存档资料;

2)应提供注册受理通知书;

3)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

5、“小而美”自主品牌不少于5个

对接本地企业,打造不低于5款的“小而美”自主品牌,进行品牌设计、产品研发,结合区域公用品牌活动,开展营销、宣传、推广活动

(1)基本要求

1)品牌打造应不少于5个;

2)品牌打造内容应涉及品牌设计、产品研发;

3)品牌打造应开展相应宣传推广活动。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品牌打造相关企业信息及资质;

2)应提供品牌设计及产品研发相关工作记录及成品样品展示;

3)应提供宣传推广活动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策划方案、执行清单、结算、复盘。

6、开发网货产品不少于5款

引入第三方研发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网货品牌,不断加快产品迭代升级,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产品。

(1)基本要求

1)产品开发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产品开发应符合品牌自身市场发展定位;

3)产品开发应聘用第三方机构进行。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研发方案、预算清单、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产品检验机构相应资质;

3)应提供产品成品样品展示。

7、新开发网货产品包装制作与印刷

根据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设计的不同风格及样式,选择合适的印刷厂家,将新开发的网货产品进行印刷,提供给本地企业循环使用,同时联合协会,制定产品价格,回收包装成本,使首批生产的包装重复可循环使用。

(1)基本要求

1)产品包装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产品包装制作应选用专业第三方进行;

3)产品包装制作应遵循可循环利用原则。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第三方资质资料;

3)应提供包装制作、回收等相应价格、成本核算资料;

4)应提供制作成品样品展示。

(六)运营服务工作

1、市场调研,制定销售方案

委托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深入乡村e镇区域开展全面调研,形成基本情况档案,并指导销售方案,为阳城县整体产业发展提供可参考依据。

(1)基本要求

1)市场调研应结合项目主导产业规划进行调研方案策划;

2)市场调研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

3)市场调研应形成基本档案及调研报告。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第三方资质资料;

3)应提供调研策划方案资料;

4)应提供调研基本档案资料;

5)应提供调研报告资料。

2、开展农产品认证体系

委托第三方开展主导产业及其相关产品进行农产品认证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提高认证技术规程,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引导主导产业实现标准化。

(1)基本要求

1)认证体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执行标准;

2)认证体系应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3)认证体系应形成基本档案资料及相关标准。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2)应提供第三方资质资料;

3)应提供认证全程资料记录(含实地采样记录);

4)应提供认证证书及证后管理相关资料(销售证、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3、建立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

建立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组建专业的物流体系运营团队、专业的管理制度对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全方面规划和运营。构建全国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1)基本要求

1)应组建专业物流体系运营团队并制定相应岗位职责;

2)应针对项目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运营方案;

3)应针对项目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对仓储配送进行合理可行的方案规划。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物流运营团队人员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2)应提供物流配送体系全面、完整的运营方案;

3)应提供物流配送体系相关制度文件。

4、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相关制度展板设计制作

公共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宣传制度、宣传手册、宣传物料等相关物品设计与制作。

(1)基本要求

1)相关物品制作应包含标识标牌、宣传制度、宣传手册、宣传物料等;

2)相关物品制作内容应贴合乡村e镇项目实际内容;

3)相关物品制作应保证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4)相关制度制作应悬挂、张贴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内较明显的位置。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物品制作相关设计工程文件、效果展示及成品样品展示;

2)应提供物品制作预算及结算清单。

5、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完善寺头乡“一刻钟”生活圈设施

与乡村e镇规划区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建设智慧社区,实现“一店多能”,便利超市,快递收发,代扣代缴,上门服务等,将线下智能硬件与线上平台深度融合,真正实现社区智能化,让居民更加便捷。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设施。

(1)基本要求

1)应优先考虑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已有站点进行合作;

2)站点应优先选取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合理的店铺;

3)智慧社区应具备便民采买、快递收发、代扣代缴等便民功能。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站点筛选名录;

2)应提供站点申请、审核、批复等相关文件;

3)应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及设备安装记录。

6、蚕桑乡村e镇相关场景氛围营造

寺头乡马寨村—寺头村沿途亮化设计安装,包含不低于2个大中型景观标识,沿途灯杆、灯杆广告氛围营造等,打造宣传互动于一体的特色乡村e镇。

(1)基本要求

1)景观标识安装选址应保证周边环境安全,且不影响交通道路通畅;

3)景观标识安装原则上应不少于2个,单个景观标识立面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12㎡;

4)亮化氛围营造(灯杆广告等)安装原则上应不少于20个,单个净高度应不低于5m,且氛围营造内容应符合蚕桑主导产业相关内容。

(2)服务要求

1)第三方进行施工应保证施工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应提供与第三方的服务合同(协议)、设计图、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7、醒目位置制作“乡村e镇”标识标牌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在醒目位置制作“乡村e镇”标识标牌,具体尺寸根据实际情况制作。

(1)基本要求

1)应在项目核心建设地点悬挂“乡村e镇”标识标牌;

2)标识标牌悬挂位置应保证视觉效果美观、明显。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标识标牌设计全套工程文件;

2)应提供标识标牌制作预算、结算清单。

8、每月组织电商交流沙龙会(18个月)

每月召开1次电商交流沙龙会,通过企业经典案例分析、优秀网商指导、存在问题解答、工作推进、活动推广、行业最新资讯等不同方面进行交流提升。

(1)基本要求

1)电商沙龙会应保证每月至少召开1次;

2)沙龙会应保证有明确主题或探讨内容。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沙龙会主题策划方案及执行方案;

2)应提供沙龙会邀约名单;

3)应提供沙龙会参与名单;

4)应提供沙龙会内容总结资料。

9、每年举办创业创新或技能大赛不少于1次

做好区域内企业或个人参赛推广宣传工作,积极推荐,鼓励参赛。每年至少举办1次创业创新或技能大赛,为电商发展遴选优秀人才。

(1)基本要求

1)创业创新或技能大赛应保证每年至少举办1次。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大赛举办策划方案及执行方案资料;

2)应提供大赛参与人员或企业名录及相关资料;

3)应提供大赛赛程记录;

4)应提供大赛赛后复盘资料;

5)应提供大赛奖金、奖品申请、审核、批复、发放、领取等记录记录(如有)。

10、公共服务体系整体运营维护工作

运营单位组建专业团队,为服务中心提供电商培训、运营、创业孵化、信息共享、金融贷款、智能物流、统计监测、品牌营销、以及生产、加工、包装、设计、营销、策划、金培训、展示、体验、会展、直播、信息咨询、仓储物流、交易追溯等服务。

(1)基本要求

1)应组建专业运营团队进行运营;

2)应提供全方位项目运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电商、物流、品牌板块)。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人员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2)应提供运营实施方案;

3)应提供各项服务相关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11、建立电商企业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通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组织专人统计规划区内企业、合作社、个人基本信息,每月统计店铺上下行销量,监测销量去向,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1)基本要求

1)电商信息采集体系应由专人负责;

2)电商信息采集体系应确保信息及数据准确、安全;

3)电商信息采集体系应记录电商主体基本信息、销售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2)服务要求

1)体系建立应确保长效运行无误;

2)信息采集应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3)应提供电商主体基本信息资料;

4)应提供电商主体运营数据资料;

5)应提供销售数据记录及统计信息相关资料;

6)应提供相应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记录。

12、建立人才数据库

电商人才数据库是系统培训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一位学工经过考试合格后,由专人组织登记,进入人才管理库,并按爱好、能力、薪资待遇等方面进行存档,通过招聘、求职、推荐企业等不同类别,找到自己合适的岗位,更好的为培训后的学员解决就业问题。

(1)基本要求

1)人才数据库应由专人进行登记、管理;

2)人才数据库内人员应确保已经过系统培训且考试合格;

3)人才数据库应记录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爱好、能力、薪资待遇并进行分类存档。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培训目录、培训编制、培训安排、考试安排;

2)应提供学习目录、学习编制、学习安排、考试结果;

3)应提供人才数据库相关数据资料。

13、加大招商引资,有序引入金融和设备资本投入乡村e镇建设

此项工作由主管单位及招商部门推进,运营单位积极配合落实。

(1)基本要求

1)招商引资应符合项目建设目标;

2)招商引资应举办相应招商引资会。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商业主体相关筛查资料;

2)应提供招商引资方案及目标资料;

3)应提供招商引资会举办相关资料;

4)应提供招商引资工作结果汇报。

(七)“六项”营销体系建设工作

1、不少于1个乡村e镇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

对接省内外优势电商产业和优质资源,建立和完善电商产业链供应链;通过互联网收集B端订单形成采购规模,担当批发商或准生产商的角色,提升供应链规模和效率,向超市、餐饮店、农贸市场等终端提供农产品。

(1)基本要求

1)应与省内外经营状况良好的优质电商资源进行对接;

2)应通过互联网模式与优质电商资源、商超、农贸市场进行合作形成B端订单收集;

3)应通过。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电商资源考察资料;

2)应提供订单系统建设及运营资料;

3)应提供订单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2、不少于1家本地大型企业下沉供应链试点

对接1家本地大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建立和完善乡村e镇电商产业链供应链,供应我县蚕桑产品,逐步实现“订单农业”。

(1)基本要求

1)下沉供应链试点对接大型企业应不少于1家;

2)对接后的企业订单应通过互联网模式实现。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电商资源考察资料;

2)应提供订单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3、在本地景区建立1个线下本地产品特色馆

选取本地旅游景区建立1个线下产品销售馆,组建专职运营人员进行店铺日常运营维护、活动策划、产品推广和营销。

(1)基本要求

1)线下本地产品特产馆建设应保证位置处于人流量密集的景区;

2)体验馆应有专职人员进行店铺日常运营、活动策划、产品推广。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特产馆运营管理制度;

2)应提供特产馆活动策划方案、活动执行方案、活动复盘方案;

3)应提供特产馆销售明细清单及销售金额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4、在抖音平台建设1个山西特产(阳城)特产馆

依托目前抖音红利期,注册一个官方抖音账号,建设1个阳城特产馆,并通过设计原创主题、原创短视频拍摄制作、抖音官方话题创建、抖音旅游类网红达人实地采风等多种传播渠道,形成线上多维度、精准化的传播矩阵,每日开始2期以上直播专场,稳定宣传推广销售本地产品,并记录每日直播情况。

(1)基本要求

1)在抖音平台注册一个乡村e镇官方抖音账号并由专人负责运营;

2)在抖音平台建设一个乡村e镇壶关特产馆;

3)乡村e镇官方抖音账号应保证定时发布原创主题短视频;

4)乡村e镇官方抖音账号应保证每日开设直播专场;

5)乡村e镇应与抖音旅游类网红达人进行合作形成传播渠道。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抖音账号注册资料;

2)应提供抖音账号日常运营维护记录;

3)应提供抖音平台直播记录及直播数据;

4)应提供抖音平台短视频策划脚本、方案及拍摄素材等相关资料;

5)应提供抖音平台销售明细清单及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5、在国内有影响的电商平台建立1个本地产品特色馆

在京东、淘宝或832扶贫电商平台上建立1个本地产品特色馆并运营,线上宣传销售本地特色农特产品。

(1)基本要求

1)应在除短视频平台外的电商平台上建立1个本地特产馆;

2)应在特产馆内长期、稳定销售本地特色农特产品。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平台特产馆注册资料;

2)应提供平台运营方案;

3)应提供平台销售明细清单及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6、至少与1家第三方跨境平台建立对接

对接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速卖通等第三方跨境平台,建立壶关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专人运营,负责跨境平台日常维护、销售、宣传等。

(1)基本要求

1)应对接至少1家跨境平台进行壶关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

2)跨境平台应有专人负责运营、维护。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跨境平台对接及注册资料;

2)应提供跨境平台运营方案;

3)应提供跨境平台销售明细清单及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八)“十种”宣传推广方式

1、举办1次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

举办1次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邀请主管单位、企业、媒体及其他嘉宾进行区域公用品牌现场发布,并设置产品展销、直播带货活动。

(1)基本要求

1)应举办1次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

2)发布会参会单位及人员应包含主管单位、企业、媒体及其他相关嘉宾;

3)发布会应设置产品展销及直播带货环节。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发布会策划方案、执行方案及复盘总结资料;

2)应提供发布会邀约人员名录;

3)应提供产品展销环节方案及产品清单;

4)应提供直播带货环节方案及网红名录、直播产品清单;

5)应提供产品展销及直播带货环节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2、举办或参与不少于1次区域公用品牌展会

通过举办或参与品牌展会的形式对寺头蚕桑乡村e镇及区域内农特产品进行推广展销,每年至少1次。

(1)基本要求

1)每年应举办至少1次区域公用品牌展会;

2)区域公用品牌展会应主要针对寺头蚕桑乡村e镇及项目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农特产品进行展销。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展会策划方案、执行方案及复盘总结资料;

2)应提供展会邀约企业及人员名录;

3)应提供产品展销环节方案及产品清单;

4)应提供产品展销环节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3、开展1次有关“乡村e镇”内容直播带货活动

组织网红,通过直播间、原产地、展厅等多级别场景对壶关农特产品进行专场直播带货活动。

(1)基本要求

1)应举办1次“乡村e镇”直播带货活动;

2)直播带货活动应主要针对壶关县乡村e镇及项目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农特产品进行展销。

3)直播场地应包含直播间、原产地、展厅等相关场景。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直播活动策划方案、执行方案及复盘总结资料;

2)应提供直播活动邀约人员名录;

3)应提供产品直播带货方案及产品清单;

4)应提供产品直播带货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4、组织参加1次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种产销对接等产品展销活动

组织乡村e镇区域范围内及阳城县域范围内农特产品企业,参与1次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等。

(1)基本要求

1)应参与1次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博览会或展销会;

2)参与展会产品应主要针对阳城县乡村e镇及项目主导产业及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农特产品进行选择。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参展策划方案、执行方案及复盘总结资料;

2)应提供参展企业及人员名录;

3)应提供产品展销方案及产品清单;

4)应提供产品展销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5、开展1次有关“乡村e镇”内容的宣传活动,并编辑印刷宣传手册

编辑印刷两类宣传手册,一是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及成果展示、二是电商政策、农户种养殖技巧等惠民宣讲,通过组织企业进行农特产品现场展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及现场讲解“乡村e镇”内容的宣传,在乡村振兴层面营造浓厚氛围。

(1)基本要求

1)宣传手册内容应针对公共服务中心内容及电商政策、农户种植技巧进行编辑;

2)宣传应通过组织企业进行农产品展销及工作人员入户发放等多种形式进行。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宣传手册设计工程文件及手册内容相关资料;

2)应提供展销宣传活动方案、执行方案及复盘总结资料;

3)应提供展销宣传活动邀约企业及人员名录;

4)应提供产品展销方案及产品清单;

5)应提供产品展销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6)应提供宣传入户区域规划方案、执行方案及发放记录。

6、产业推广宣传视频

组织专业拍摄团队设计脚本,对我县乡村e镇主导产业现状进行拍摄,剪辑成片,对接省、市级媒体、本地融媒以及抖音官方账号、参展宣传投放等。

(1)基本要求

1)应组织专业拍摄团队进行脚本设计、拍摄剪辑;

2)成品视频应对接省、市、本地融媒体进行投放;

3)成品视频应在项目抖音官方账号上进行投放。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宣传片成品影片;

2)应提供拍摄团队设计脚本资料;

3)应提供视频拍摄素材资料;

4)应提供视频剪辑工程文件;

5)应提供媒体及平台投放记录。

7、对接央视等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

对接央视等国家级媒体,编制品牌宣传片、工作宣传片等,投放微博、抖音等媒体社交平台进行长期宣传。

(1)基本要求

1)宣传片制作应聘用专业团队进行;

2)宣传片编制应符合国家级媒体投放要求;

3)宣传片应在微博、抖音等媒体社交平台进行长期宣传。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宣传片成品影片;

2)应提供拍摄团队设计脚本资料;

3)应提供视频拍摄素材资料;

4)应提供视频剪辑工程文件;

5)应提供媒体及平台投放记录。

8、培育运营“乡村e镇”官方抖音账号

打造“阳城·乡村e镇”抖音官方账号,通过开展直播、短视频宣传推介产品,配置专业账号运营团队,负责脚本编制、视频拍摄、短视频剪辑、运营等。

(1)基本要求

1)应在抖音平台注册“阳城·乡村e镇”官方账号;

2)账号应由专业团队进行运营;

3)应通过官方账号开设直播;

4)应通过官方账号进行短视频拍摄进行项目及产品宣传。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账号注册资料;

2)应提供直播方案、直播脚本、直播排表及直播数据等资料;

3)应提供产品直播带货方案及产品清单;

4)应提供产品直播带货销售明细清单、销售数据记录、统计等信息资料;

5)应提供拍摄团队设计脚本资料;

6)应提供视频拍摄素材资料;

7)应提供视频剪辑工程文件。

9、门户网站推广

有效达成和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等平台的合作,进行特色产品和服务营销,进行精准推送推广。

(1)基本要求

1)门户网站推广应与专业、知名门户网站进行合作;

2)推广应满足阳城特色农特产品推广和营销作用。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网站推广投送方案;

2)应提供网站推广协议。

10、公众号每周定期运营推广

开设“阳城蚕桑乡村e镇”公众号,由专人负责运营、维护,每周发送3~5条与产业、时事相关内容,及时推送,内容常新。

(1)基本要求

1)应注册1个“阳城蚕桑乡村e镇”公众号;

2)公众号应有专人进行运营维护;

3)公众号应保证每周至少推送3条内容;

4)公众号推送内容应与乡村e镇主导产业、农特产品、时事内容相关。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公众号注册记录;

2)应提供公众号账号运营资料。

(九)“十项”奖补办法与资金管理方式

1、制定资金奖励办法,明确奖补标准

2、对在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注册的电商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3、对引进到乡村e镇规划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4、对规划区内电商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5、对规划区自主申请商标注册的电商企业、合作社、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6、对规划区内自主申请农产品认证(三品一标等)的农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7、对新注册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网店给予适当奖励

8、对建设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并持续带动农产品销售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9、对于带动脱贫户持续增收的企业或合作社给予适当奖励

10、鼓励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且具网销明细的企业给予适当奖

(1)基本要求

1)奖补政策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制定及执行;

2)奖补政策应经过主管单位审核、批复、公示后方可执行。

(2)服务要求

1)应提供奖补政策制定及核准公示文件;

2)应提供奖补政策相关市场主体申请、核准、批复资料;

3)应提供奖补政策发放、领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