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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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5-30 发布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实施,根据县委年度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阳城县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望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根据指南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一、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和科技发展项目

(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推动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支持双创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力度,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入驻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夯实创新研发基础,鼓励规上企业独立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并向县以上各级科技部门申报认定;支持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

支持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机械产品、新材料、仪器仪表等高新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支持对传统产业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应用,重点支持对传统产品质量有较大提升、生产效率有较大提高、生态环保有较大改善、安全生产有较高的保障、经济效益有显著增加的项目。

(三)农业试验示范及农业产业化项目

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种植养殖试验示范项目;支持促进乡村振兴的新业态、新模式试验示范,重点扶持技术先进、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创立县域品牌、辐射带动性较强的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及规模化、集约化种养等项目。

(四)社会发展项目

支持在生态环保、智慧城市、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文旅康养等领域,围绕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热点社会问题,通过创新应用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与重大技术集成示范的项目。重点支持密切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水平高、能体现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在全县较大范围内示范推广的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我县范围内的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战略联盟和技术依托,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延伸高校科研创新平台,转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市场需求和较好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应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符合指南规定的相关领域。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相应资质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五)项目承担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自动列入立项范围,并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优先予以重点扶持。

(六)申报信息的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七)县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实行后补助政策。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对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给予补助。

(八)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查处;项目申请单位已申请县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扶持与本项目申请重复的;项目申请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予扶持。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提纲要求编写,附件2)。

(三)必备附件: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四)其它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科普基地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明文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五)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附件3)。

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简装成册,随带电子版报送至县新阳西街36号行政办公区8号楼427。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常年申报,集中受理,本次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等评审认定类项目在通过认定后应及时填报《阳城县科技创新认定项目扶持申请表》(附件4)进行申报。

联 系 人:农业和社会发展项目   范雨霞

          工业和创新认定项目   郭宇超

联系电话:4225971,422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