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根据《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晋城市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晋城市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对于2024年已参与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仍可按照2025年活动规则参与补贴活动,无需再申报。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家电
1.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
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销售主
体应具备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
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
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或产生严重舆
情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主体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
的国标商品编码、SN码等。
2.管理运营规范。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
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
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电动自行车
1.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产销关系稳定,具有以旧
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2.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5,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性,
确保回收的旧车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不再次回流市场。
3.能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
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
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
计结果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最终依据。
4.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做好政策宣
传推广,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参
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
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
不实等行为的,将取消补贴资格,并函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
处置。
二、销售主体申报材料
(一)家电
1.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3)
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动自行车
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4);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5);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6)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品牌授权承诺函或长期经销/代
理协议;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7.本企业合作的回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
反面),与资质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回收企业的相关
资质证书。晋城市具有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名单见附件7。
联系人:卫强强 郝海娃
电 话:0356-4225976
邮 箱:ycxswj@126.com
附 件:1.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
2.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3.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
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
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6.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
7.晋城市具有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名单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