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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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晋城市家装厨卫“焕新” 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1 发布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各家装厨卫销售主体:

根据《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晋城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晋城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活动主体的基本条件

1.销售主体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针对此次活动能够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并及时存档。

2.销售主体能够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应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3.销售主体应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销售主体应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提供佐证材料。

5.销售主体应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6.线上销售主体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装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装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7.2024年参加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如符合2025年活动规则,可以依实际情况延用,无需重新征集。

8.鼓励、支持市场或商管公司统一收银,集体组织推荐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强化风险防控和服务消费者能力。

二、参与主体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5.房租缴纳情况或房屋租赁合同(自有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近两年销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7.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9.销售主体直营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10.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2024年已参加的企业要按照最新品类重新登记备案表。


联系人:杨沈昆

电  话:0356-4225964

邮  箱:ycxs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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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