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林业局

阳城县国营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5-06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阳城县国营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明细表

四、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202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管理国有林场和山西崦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促进林业发展。

(二)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内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管理,森林经营,造林绿化,森林防火、防虫、检疫等工作。

(三)负责培育提供优良苗木工作。

(四)负责负责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监测、保护、修复、开发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纳入阳城县国营林场预算的单位包括:

阳城县国营林场本级

本单位属于阳城县林业局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明细表

五、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202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6100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8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000元、公用经费项目252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61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000元、公用经费项目25230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0元,其中:因公公务接待费1000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00元,主要为财政一体化改革办公设备购置和单位办公设备购置。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管理项目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无公务用车,实有汽车13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房屋面积为1683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为185平方米,其他用房1665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两套,分别为空调机组和锅炉。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