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林业局

阳城县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30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围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等内容,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市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细化了责任分工,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和党组班子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带头参加学法普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推进情况,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了《阳城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依法治林工作的内容及重点,严格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及行为,加大了行政执法宣传力度,将依法治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年初,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干部学纪、任前考法等制度。每月由分管领导围绕相关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交流,同时还结合局里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会的机会,为林业系统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依托县政府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专栏是集政务服务、政府问询等服务资源为一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公布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实施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将责任和负责人落实各个站室,层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三)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与山西获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了该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凡属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都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修订了《阳城县林业局党组(扩大)会议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局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完善了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然后依法予以公布,切实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五)多途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涉林法律宣传。一是抓安全宣传。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县涉林单位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林区和乡镇、村、学校等重点人群区域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森林防火。二是强化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在“森林防火期”、“爱鸟周”、“12.4法治宣传日”等时段进一步加大《宪法》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永久性公益林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六)严格规范执法行政行为。一是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森林林木、违法侵占林地等涉林犯罪行为,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各站室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监管工作积极推进,转变林业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林业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林业经济创新发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凭证上岗,凭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召开案例分析现场会,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技巧,熟练掌握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执法要求。三是开展林业执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清单、指南和流程图的落实,规范林业执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四是规范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案件办理,完善了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五是加强执法案件监督。对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及时列出清单,提醒和督促案件承办人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公民对林业法治意识还相对较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继续提高。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木材加工、木材流通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

(三)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因承担职责任务太多太重,执行人员严重不足,导致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和行政执法监督滞后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再者,因受编制和人员限制,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加强执法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渠道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信息,力争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提高林业行政公信力。

(二)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利用普法契机,大力拓展林业法制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

(三)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践中学、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康有序正规化发展。

(四)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把行政审核关,切实执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部门内部纪检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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