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8/2023-001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尊敬的张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改善和发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争取资金指标,鼓励各乡镇、各行政村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3年以来,共争取省、市级建设补助资金1900余万元,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4个,占全县村(社区)的61%以上。全县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均按标准要求,五室齐全、设施设备完善,制度健全,基本满足社区内老年人休闲娱乐、就餐、康复等日间托养需求。投入运营后,县财政按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每年1-3万元的标准配套运营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共投入运营补助资金2118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留守、困难老年人的日间照料需求。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考评细则的通知》,今年修订完善了《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季度考核,促进我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两无”人员关爱服务暂行办法》(阳政发〔2021〕28号),督促乡镇、村(社区)加强对农村无生活自理能力且无人照料的“两无”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出台了《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视巡访的函》(阳民函〔2022〕4号),督促乡镇、村(社区)要全面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加强“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视巡访。
三、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出台了《阳城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1),从配建服务场所、规范设施建设、增强运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养结合、培训服务队伍六方面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发展提出了要求,同时也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解决消防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方面给予了保障措施。出台了《阳城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方案》(阳政办发﹝2022﹞32号),推进新建住宅小区为养老服务提供场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确保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
四、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今年初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按照特殊困难老人优先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4月中旬,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康宁护理院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构,5月1日,康宁护理院与县民政局签订了《阳城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合同》,并积极在凤城镇、西河乡、演礼镇3个乡镇范围内开展信息摸排及老人需求评估、建档等工作。按照每人每月4小时的标准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助医、评估等基本养老服务,截止6月底,共服务老年人226人次,完成449个有效订单,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位负责人: 承办人员:赵素芳
联系电话:4226092
阳城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