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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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8/2024-001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04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TA00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尊敬的邢培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的提案》(第TA0044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就我县养老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15个乡镇336个村(社区),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所,其中公办7所,民办8所,设立养老床位1493张,收住老年人867人。2013年至今,规划建设并投入运营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6个,占全县社区(村)的62%。另外我县原凤凰北街的老干部活动中心现已搬迁至县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一直在为退休老干部提供服务。随着我县老龄化日益加深,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势在必行。

二、工作措施

(一)统筹协调引领。为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我县成立书记、县长任双组长,民政、发改、住建、审批、财政、人社、卫健等多部门、各乡镇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组,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引领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关于兴建老年活动场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我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过两次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老旧小区、新建小区老年活动场所设置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我们出台了《阳城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阳城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方案》制定了《阳城县民政局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保障机制》,要求各乡镇在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联系走访和定期探视巡访,发展农村居家养老自助互助服务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能力。

(三)配建养老设施。2022年,县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目前,我县主城区已有老干部活动中心、西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御景江山老年活动中心(年内投入运营),各区域性养老机构在保障院内入住老人的基础上,鼓励为周边社区提供学习、娱乐、休闲、保健及日间照料等服务。各村(社区)主要是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娱乐活动或提供各项服务。我局也积极与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沟通,探索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推进老旧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工作

(四)规范运行管理。按照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县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均按标准要求,五室齐全、设施设备完善,制度健全,基本满足社区内老年人休闲娱乐、就餐、康复等日间托养需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考评细则的通知》修订完善了《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实施方案》《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指南》,对全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季度考核,促进我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外来人口可以在常住社区建立老年档案,参与社区活动。为全面规范养老机构发展,我局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通过机构自查、交叉检查,民政、市场、消防、住建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全县1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口的需求逐渐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县老年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规划尚不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且还面临着选址建设、资金来源、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难题,但我们更不能忽视,政府每年都在不断努力兴建新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社区(小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服务,形式的多样性和地域的覆盖度不断增多,得到老年人的一致好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下一步,我们会脚踏实地,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规划,为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付诸实践与汗水。



阳城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