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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民政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9-14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为充分发挥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优势和独特作用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民发〔2023〕42号)和《晋城市民政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市民函〔2024〕34号)有关要求以实际行动助推阳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扩大需求、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为以实际工作成效为推动阳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各行业协会商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扩大内需、培育壮大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招商引资、防范化解风险等重大问题,利用扎根行业、贴近企业和专家团队资源优势,通过调研走访、数据分析、问题研究、政策咨询、专家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切实摸清本行业领域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建言资政成果。2024年年底前报送1篇有利于推进本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二)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掌握、系统梳理、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县各项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的“31条措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的“28条举措”通过座谈、培训、宣讲、论坛、编写指南等多种方式推动政府出台的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在本行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稳岗就业;要加强统筹规划培养高素质的行业党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为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要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支持鼓励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大专职人员队伍建设,为行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人力支持。

(四)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的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创新统计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质量,及时准确掌握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供需、质量管理、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原材料供应等各项行业发展信息,编制、发布一批实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指数,积极辅助政府决策、精准服务行业发展。

(五)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各行业协会商会争取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转化、区域协同发展等交流合作平台,以及劳动力、原材料、能源、运输、物流服务等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度融入产业转型、文旅康养、乡村振兴。

(六)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一批本行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主动组织研制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支持行业内先进企业根据需要制定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标准。

(七)培育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需要,积极培育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咨询、培训、考试、论坛、研讨、认定、鉴定、科技奖励等品牌服务项目,实现“一行业一品牌协会”、“一协会一品牌项目”为行业企业发展搭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公益品牌创建活动,提高行业自身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

(八)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主动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质量建设。支持会员及时反映诉求,帮助特殊困难企业纾困,助力营商环境改善。支持对损害行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会员企业,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九)服务一批促进经济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为同业集群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法律和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共享、资源聚集、标准引领、塑造集成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等方式,助力我县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布局优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各行业协会商会凝聚集体智慧,积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引导会员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会员企业“走出去”稳订单、拓市场,积极争取国内企业在阳城投资落地。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下发专门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0月)。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围绕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形成具体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全面总结成效与不足,系统梳理经验与做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切实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重要举措,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争取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同配合,探索方法路径,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行业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并纳入行业发展规划。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参照本方案,立足本地、本领域发展特点与实情,围绕高质量发展整体安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博览会、展销会、对接会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具体到人,科学细化节点任务、进度目标、推进措施。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反馈在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积极寻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各行业协会商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以及2个典型案例报送原职校办公区县民政局2号楼114室,联系电话:4226626。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或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工作需要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