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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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10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2〕3号)以及《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26〕5号)规定,2026年我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485元/月·人、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2230元/月·人

新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