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根据《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阳民字〔2022〕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12月拟定农村低保新增对象段小开等1户2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广大群众对公示名单中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向我局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