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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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机构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9-19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机构名称:阳城县民政局        办公电话:0356-4226629

邮政编码:048100          传真号码:0356-422663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点:阳城县原职技校二号楼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和接收社会募捐,拨发全县募捐款物并监督使用情况。

制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指导、组织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协调,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六)承担老年人、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及资助项目的审批工作。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八)指导民政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

(九)承担救助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殡葬执法管理、城乡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与县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