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1-0013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阳城县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农机中心字[2021]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30日 |
阳农机中心字〔2021〕13号
阳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2021年阳城县农产品产后处理
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1〕6号)精神,阳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制定了《2021年阳城县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阳城县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阳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
2021年阳城县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
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是以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装备及关键技术,淘汰落后的加工工艺和装备为手段,全面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装备水平、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水平、基层加工户的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保障我县2021年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推广(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述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发展现状,确定在我县白桑镇南香台村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点(小杂粮加工)一个。
我县农业资源加工现状以发展主食粮、小杂粮、油料、干鲜果等特色农产品配套加工设备为主。对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进行技术引进,设备更新,以装备引进先进适用的中小型磨面机、碾米机、榨油机、专用粉碎机、粮食清选设备为重点,以完善的配套设备为保障,以厂房标准化建设或改造为基础,全面提升乡村民生机械化和安全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民粮食加工不出村,油料加工不出镇,保障农民群众主要饮食的便捷化、健康化、安全化、经济化。
二、项目计划目标及主要实施内容
(一)项目点建设条件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点位于阳城县白桑镇南香台村,距离镇政府所在地约七公里,阳济公路从村前通过,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农业人口集中。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点新建工坊面积300多平米,主要为村民及周边乡镇农户提供农产品加工服务,同时为农场各类小杂粮进行初加工。项目引进新型小米成套加工设备,提高加工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农产品安全。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点建成后可解决周围村庄群众和农场的小杂粮初加工困难,满足大众需求,减少群众支出。项目点加工厂房、水、电均符合要求,具备建设农村农产品初加工的能力和条件。
(二)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点计划投资购买设备14.28万元,其中小米成套加工设备一套3.36万元,微粉粉碎机一套4.65万元,小米色选机一套6.27万元。
(三)项目计划目标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各类小杂粮30多万斤,可解决周边村庄群众和农场的小杂粮加工困难,全面提升农村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装备技术水平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2021年6月之前,根据省农机中心下达2021年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计划建设任务、清单,实地查看项目申报点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商定实施内容,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2021年7-8月,完成项目方案制定和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签订,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与建设任务书要求,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引进项目所需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技术装备并完成安装调试。
3、2021年9-10月,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试运行,待运行正常后开展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作业。
4、2021年11-12月,开展工作总结、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计划装备总投资14.28万元。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杂粮加工设备的扶持,资金不足部分由阳城县惠民农场自筹。
项目建设实施单位需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省级财政资金在项目检查验收完成后拨付。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的实施,示范推广了先进、适用的杂粮加工设备,节约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用工投入,提高了产品质量。可为周边群众和农场提供小杂粮加工服务,年可加工谷物30多万斤,增加经济收入10多万元。
(二)社会效益
通过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可提升小米的加工品质,提高小米的商品性能,增加小米的销量,增强小米的市场竞争力,节约成本及资源,同时可引导群众加大小杂粮作物的种植,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另外利用新装备技术完成对谷物作物初加工,充分发挥新技术及装备的优势,保障食品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三)生态效益
通过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可引导周边群众加大小杂粮作物的种植力度,实现谷茎皆收,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减少农作物秸秆处理量,产生较好的绿色生态效益,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使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一)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成立阳城县惠民农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领导组。
组 长:潘学义 县农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程龙义 县农机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
成 员:王国兵 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白杨慧 负责项目技术指导资料收集等工作
张奇霞 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工作
吴潮鑫 协助做好项目各项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办公室主任由程龙义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总体安排,进度完成情况和验收情况等。
(二)严格项目监督,夯实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资料的存档工作。要按项目建设任务书严把设备引进关,并对财政资金引进的装备统一喷涂“SXNCPCJG2021-**”字样(**为设备序号);在项目管理上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在档案管理上要认真记录项目实施整体过程,积累相关基础数据、影像资料,并及时做好文件、申报书、任务书、方案、总结、报告、票据、明细的归档工作。
(三)严把验收环节,规范绩效评价。
在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规范、科学合理、突出重点、以效为先的原则。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开展全面总结工作,起草年度工作总结与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并向县农机中心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农机中心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开展绩效自评,起草项目验收报告与绩效自评报告,并向市农机中心提出绩效评价申请。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宣传力度。
要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操作手、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项目“建得起,养得住,能发展”,要对项目及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围绕“小作坊、大民生,小加工、大产业”的项目建设宗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对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项目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
阳城县农机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