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1-003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函〔2021〕9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农函〔202195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7号)要求,县局研究制定了《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农业农村

                                                   2021年1112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市农业农村子时《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探索、样板带动、梯次推进、考核推动、投入保障,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加强网格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末,所有乡镇基本明确监管网格,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网格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网格划分。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立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以行政村所辖范围为网格单元,也可由村里根据原有村组、人口数量、生产状况等向镇里提出比村小的网格划分方案。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根据生产规模、产品类别等情况,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为单元建立监管网格。网格划分方案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需要调整网格时,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审定,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网格定人定责。每个网格要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并在每个网格公开公示,其中网格监管员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网格协管员(信息员)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技术骨干等担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采取社会选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网格协管员(信息员)。有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可设置内部质量控制员。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配合监督执法、质量抽检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切实发挥作用。

(三)积极开展试点。全县以北留镇为试点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人员配置、运行模式及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办法,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购买服务的具体运行模式,研究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户确定标准等。积极组织观摩学习交流,示范引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

(四)强化信息管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编制网格编码,推动网格地理信息数字化。依托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图,公示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信息,生产主体基本情况、监管、合格证、信用等信息;鼓励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利用追溯平台记录工作、报送信息,活跃度每月不低于80%;探索利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采集的数据,对乡镇及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或对生产主体进行风险分等、信用分级等。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常态化。

(五)创新机制制度。结合实际,建立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人员选定(选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统筹基层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力量,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倾斜,与平安山西等其它网格化接轨,保证人员长期稳定;建立日常巡查与乡镇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问题查处与案件查办;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发现问题,实现信息及问题上报快速化、扁平化;建立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问题会商和反馈,吸纳“三队包联”专家参加会商会,不断优化管理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1.编制方案。2021年11月,掌握全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现状;编制印发级实施方案。

2.学习培训。2021年11—12月,组织乡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同志和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研讨调研,深刻领悟《意见》精神。之后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培训。

3.部署推动。2021年11月底前,组织参加全省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

2021年,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年底前初步划定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推荐试点乡镇2022年,全面开展试点建设,网格定人定责乡镇达50%以上,网格化管理运转顺畅,研究建立运行管理机制;2023年,网格定人定责的乡镇达80%以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有效;2024年,所有乡镇实现网格定人定责,全面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管理平台;2025年,依托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监管作用。

1.试点推进。2022年,重点抓好北留镇试点建设,确保试点成效。

2.观摩学习。组织人员赴先进省、市学习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经验。

3.信息化管理。借助数字乡村平台,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网格、人员、巡查等智能管理。

(三)总结提升

年末,全面梳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举措。2025年下半年,全面总结评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前沿阵地”,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着“神经末梢”的作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步伐,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制定网格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指导和组织实施要成立由乡镇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运行保障。要加快制定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信息员)日常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理顺县与乡镇、村级监管工作组织程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缝隙监管。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或用于购买社会服务。

(三)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网格化管理培训,每年开展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专题培训不少于一次。积极拓宽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技能比赛等方式进行。加强乡镇农产品质安全网格化管理知识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等基本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总结宣传总结,选树一批工作推进典型、一批优秀乡镇网格员和协管员(信息员),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推进落实乡镇将网格化管理工作争取纳入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质量工作等考核内容加强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考核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履职情况,对不能正确履职的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