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1-0032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管理局 阳城县人民法院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阳城县畜牧中心关于印发《阳城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农字〔2021〕10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畜牧中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和县畜牧中心7部门将在全县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公安局 阳城县人民法院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阳城县畜牧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