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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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0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农字〔2021〕124号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科室:

现将《阳城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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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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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任务。2016年至2020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法治阳城建设总体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氛围日趋浓厚,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为了全面做好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拓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民普法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县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加强“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农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对此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围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体系,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点对象

(一)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建立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对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四)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

四、普法方式

(一)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二)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大力选树、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三)重视法治文化培育。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挖掘优秀民俗文化资源,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四)加大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形成“专业+兼职+志愿者”一体化法治宣传队伍。

(五)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法治教育乡村、园区、文化长廊等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领导组负总责,领导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相关科室(中心)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组织、指导、实施和督查工作。

(二)建立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督查。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扩大普法效果。

(三)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