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0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农业行政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农业行政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22-06-0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阳农(种子)罚〔2022〕1号

阳城县町店小飞种子销售店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阳城县町店小飞种子销售店

92140522MA0HACNKXT

王小飞

当事人以1500元的价格购进规格为5500粒/袋的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齐单855”种子2件30袋,以每袋65元的价格售出4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六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行;15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7日



2

阳农(种子)罚〔2022〕2号

阳城县町店五谷丰农资服务部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阳城县町店五谷丰农资服务部

92140522MA0GXMY83X

李霞霞

当事人以35元/袋的价格购进规格为4400粒/袋的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沈海49”种子2件40袋,以每袋45元的价格售出16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六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行;15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7日



3

阳农(农药)罚〔2022〕1号 

阳城县白桑供销合作社农资门市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阳城县白桑供销合作社农资门市部

 91140522MA0H19UR4P

田安心

当事人自2022年2月20日始,经营超出质量保证期的“2甲·草甘膦”农药33袋,货值金额165元。至案发时的2022年4月25日,当事人以每袋5元的价格售出劣质“2甲·草甘膦”农药13袋,获取违法所得65元。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对扣押的农药转为没收;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15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