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08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阳农字〔2022〕7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7-0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举转变,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发展农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能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市场主体壮大实力,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现代农业,为全方位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2022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22年创建1个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25年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 个以上。

做好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工作。完成11个示范社质量提升项目建设任务,培训合作社辅导员及理事长300人次,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个,总数达到5个;2025年四级示范社数量达到90个以上。

加快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总数达到12个;2025年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70个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不断壮大整体实力

1.做强做优龙头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将经济实力强、联农带农紧、现代化水平高的农业企业及时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主体作用。继续实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吸引撬动更多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企业和农村建设。推进股权多元化,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支持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

2.着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跟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联合体内部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的最惠待遇,让成员分享联合体机制带来的好处。从2022年开始,每年支持1个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并给予每个联合体一次性资金奖补,同时对联合体牵头龙头企业贷款,以及其担保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取得的贷款给予贴息。

3.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充分利用好我县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契机,深入开展全县农民合作社 “空壳社”“僵尸社”清理整顿工作,不断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组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高部门协作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持续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示范社名录,加强监测指导服务,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同行业、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强强联合,共同发展,推动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有序发展。

4.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上级有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经济发展文件精神,聚焦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程,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2022年,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及时指导已经录入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的家庭农场尽快完成“随手记”记账软件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财务管理。深入开展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建立乡镇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不断加大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

5.推动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度。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环节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二)规范提升经营水平

6.不断增强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提高全产业链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相互协同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集聚融合的平台载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7.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对在农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我市已出台的《晋城市创优高质量人才生态若干举措(试行)》《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给予相应补助,吸引高学历人才向农业聚集。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创业,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经营主体与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耕读教育基地,开展合作协同育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龙头企业经理人培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完善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机制,大力弘扬农业企业家精神。

8.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完善“皇城相府”区域公用品牌的准入、授权、管理、运营等配套办法,科学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企业、农业产品散杂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业品牌矩阵。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建设,积极组织市场主体申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通过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平台,以及网络视频、直播带货等形式,线下、线上同步发力,创新品牌营销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以品牌牵引特优产业增效增值。

9.鼓励发展绿色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研究应用减排减损技术和节能装备,参与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等重点项目,打造一批零碳示范样板。在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示范联合体过程中,优先认定一批绿色示范联合体,引导产业化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的生产资源,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深度开发,实施减损增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建立绿色、低碳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10.构建农业全产业链。以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链主”,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载体”,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逐步培育建立小麦、蚕桑、畜牧、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全产业链,通过不断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壮链,推进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以县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建设为抓手,构建全产业链梯队发展格局,分层次开展主导产业建链、加工流通延链、科技创新补链、园区集群壮链、融合发展优链等各项工作。

(三) 创新搭建平台载体

11.打造一批活力载体。依托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为重点,对接电商人才、平台流量等资源,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用电商发展产业的技能。依托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山西美丽休闲乡村等,积极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集聚精品民宿、文创、康养、采摘等经营主体,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服务良好、发展规范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新格局。

12.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加大农村创业园区示范创建力度,推动园区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发挥园区在农村创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支撑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省级、市级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加快引入县外创新资源。强化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13.打造乡村特色产业融合集聚区。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按照“产品特而优、业态精而美、布局聚而合”的标准,打造一批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融合集聚区,构建乡村特色产业“圈”状发展格局。在聚集区内重点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

(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4.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上级补贴政策的同时加大县级政策支持力度。市级对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年度投资额达到1亿元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年度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根据贷款额度不同,分档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的新认定的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联合体给予一次性奖补 30万元;对2022年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企业购置设备资金额的30%以内,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县级按照《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阳办字〔2022〕20号)文件精神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

15.创新金融支撑。与金融机构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引导和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抵押担保物范围和产权流转机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优质金融服务全覆盖。以供应链融资服务为主,着力打造农产品原材料融资、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销售融资、畜禽委托养殖融资、农产品交易市场融资等覆盖和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方案,探索针对全产业链的一体化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相互补充,不断丰富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新路径,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台作用,加快市县两级涉农优质资产整合划转进度,联合做大做强融资平台。

16.落实用地保障。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山西省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坚持生态、耕地保护优先,合理规划布局,统筹存量增量使用的基本原则,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拓宽用地渠道,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用地的保障水平。新编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将经营主体用地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范围,参照市级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17.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三队包联”服务常态化,持续从农业农村系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在农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建设、供应链体系打造等方面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主动帮助经营主体办实事、解难题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8.注重典型引领。总结挖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助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利用线上渠道和新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推介,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