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1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紫苏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农函〔2022〕1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2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紫苏籽的通知
董封乡、横河镇、河北镇、蟒河镇和东冶镇人民政府:
为落实兑现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阳办字〔2022〕20号)中“支持南部山区紫苏种植,对种植紫苏农户出售紫苏籽每斤补助2元”的政策,按照《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阳农字〔2022〕63号),通过公开遴选收购企业、组织价格商议等程序,决定以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户紫苏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购企业
析城源康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3935656370。
二、最低收购价
企业收购农户紫苏籽价格,每斤不低于10元。
三、收购时间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8日。
每个乡镇集中收购时间三天,三天之外但在总规定时间内还有出售的,请联系收购企业约定地点收购。
四、收购地点
每个乡镇根据情况设置1-3个收购站点。
五、相关事宜
(一)收购企业要从方便群众交售的角度,考虑各村种植面积、分布、路途远近等因素合理布点,并提前通知农户收购时间、地点。
(二)收购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并为出售农户统一提供加盖企业专用章的收购票据,作为享受政府补贴的依据。
(三)乡(镇)要主动为企业提供农户种植清册,作为企业收购参考依据,并配合企业做好收购站点设置、组织发动群众交售等工作。收购结束后,各村要尽快收集农户销售票据(原件、复印件均可),并对无异议票据加盖村委公章,同时造册登记,作为补贴依据(见附表),于11月15日之前将《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和销售票据报县农业农村局技术站。
(四)紫苏种植户本着自愿原则,愿交尽交,除质量问题外企业不得拒收。在规定时间内向收购企业出售紫苏籽的享受政府补贴,超出规定时间不在补贴范围。
附件: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
乡镇 村(盖章)
序号 |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惠农“一卡通” 账 号 | 手机号 | 出售紫苏籽(斤) | 户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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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表人签名: 村级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