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15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紫苏籽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函〔202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关于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紫苏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紫苏籽的通知

董封乡、横河镇、河北镇、蟒河镇和东冶镇人民政府

为落实兑现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阳办字〔2022〕20号)中“支持南部山区紫苏种植,对种植紫苏农户出售紫苏籽每斤补助2元”的政策按照《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阳农字〔202263),通过公开遴选收购企业、组织价格商议等程序,决定以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户紫苏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购企业

析城源康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3935656370。

二、最低收购价

企业收购农户紫苏籽价格,每斤不低于10元。


三、收购时间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8日。

每个乡镇集中收购时间三天,三天之外但在总规定时间内还有出售的,请联系收购企业约定地点收购

四、收购地点

每个乡镇根据情况设置1-3个收购站点。

五、相关事宜

(一)收购企业要从方便群众交售的角度,考虑各村种植面积、分布、路途远近等因素合理布点,并提前通知农户收购时间、地点。

(二)收购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并为出售农户统一提供加盖企业专用章的收购票据,作为享受政府补贴的依据。

(三)乡(镇)要主动为企业提供农户种植清册,作为企业收购参考依据,并配合企业做好收购站点设置、组织发动群众交售等工作。收购结束后,各村要尽快收集农户销售票据(原件、复印件均可),并对无异议票据加盖村委公章,同时造册登记,作为补贴依据(见附表),于11月15日之前将《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和销售票据报县农业农村局技术站

(四)紫苏种植户本着自愿原则,愿交尽交,除质量问题外企业不得拒收。在规定时间内向收购企业出售紫苏籽的享受政府补贴,超出规定时间不在补贴范围。

附件: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阳城县2022年紫苏籽销售数量统计表

           乡镇          村(盖章)

序号

户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惠农“一卡通”

  

手机号

出售紫苏籽(斤)

户主签名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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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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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合计







填表人签名:                    村级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