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38/2023-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机中心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征集2023年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机函〔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征集2023年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县农机中心

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关于征集2023年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的

通  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49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进行项目(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山茱萸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示范区地点和实施主体的申报、选点,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省级农机化发展项目申报本着广泛参与、优选主体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窗口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地域实施,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有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人员,项目区单品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具有完备的财务体系。

山茱萸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从事山茱萸产后加工,拥有安全卫生的生产加工场地,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有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加工能力,具有完备的财务体系。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山茱萸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项目支持资金为分别为20万元,共计4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装备购置补助、示范点建设、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

四、项目报送审核

各乡(镇)要对报送主体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附申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各乡镇认真落实,并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表(乡镇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推广站(203室)。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6日

联系人:白杨慧

联系电话:0356-4223466

附件:项目申报表样本

                      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内容


      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乡镇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