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4-002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农函〔2024〕9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14日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遴选推荐条件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二、培育对象遴选程序
各类培育对象遴选遵循自愿原则,按照农民自愿报名或合作社、农业企业、行业协会、部门推荐等方式,分产业确定培训对象。
三、培育对象遴选范围及类型
2024年,我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888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232人,主要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156人,主要面向村“两委”成员、学法用法示范户;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500人,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上述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2023年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培育。
四、相关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作为乡村振兴人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各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育对象遴选条件、范围、培育类型等要求,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动员农民、合作社、农场、农业企业积极申报,努力做到应推尽推,确保培育对象遴选质量,并认真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推荐表,各乡镇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培育对象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阳城县行政办公区1号楼120室)。
电 话:0356-4220262
邮 箱:nykjxx2014@163.com
附件:1.2024年阳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任务分配表
2.2024年阳城县高素质农民(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对象信息登记表
3.2024年阳城县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信息登记表
4.2024年阳城县高素质农民(种养加能手技能提升)培育对象信息登记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