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建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晋城市智和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金飞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4]7号)文件要求,按照资金支付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的原则,我们对我县2024年晋城市设施园艺现代化提升行动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核实,经核实,阳城县建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晋城市智和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阳城县金飞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项目已完成。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局党组专题会议决议,现将项目补助资金58万元拨付给你们,其中阳城县建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万元,晋城市智和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阳城县金飞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万元。希望你们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