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晋农社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在乡、村两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采取委托华清事务所进行了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估。经华清事务所验收审计(晋华清专字(2024)019号—02号),现将涉及白桑镇墁上村、董封乡李圪塔村等2个村的2024年农村卫生户厕改造项目补助资金48.5万元予以拨付,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一、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补助标准
本次拨付补助资金在按照各乡镇2024年年度任务以600元/户标准进行分配下拨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各级资金到位情况、各乡镇实际完成情况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等,按照中央2024年新改厕补助600元/户,省级补助400元/户,县级配套补助1000元/户的标准进行核定兑现(明细见附表),共计48.5万元。
(二)资金用途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省级财政:主要支持农村户用厕所的前端卫生化改造、后端粪污无害化处理及后续管护、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县级财政:资金由乡镇统筹用于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等资金量大、投入不足的薄弱环节。
以上补助资金均为专项奖补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收到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兑现相应资金;指导项目村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将本乡镇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我单位将委托第三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最终审计,审计报告形成后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各乡镇要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做到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违规使用资金的,取消其奖补资格,依法依规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阳城县2024年农村卫生户厕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