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0-2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


吕军龙代表:

您提出的《 加快空心村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县农业农村局的部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在我县农村中确实存在,且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对我县新农村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

土地资源是一种“综合”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国家农业发展、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空心村”存在的大量闲置宅基地和空白地带,不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空心村”新建房宅基地占用耕地、农用地,也浪费了农业资源。这些滥占乱弃行为浪费新农村建设资金,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按照省市省政府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有关方案,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方面:

一、以产权改革为契机,探索乡村振兴新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发展集体经济,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后,不少村庄开始进行房屋入股、村企联营,试图激发乡村经济的活力。对具备开发价值和条件的空心村,可以公平合理开展闲置农宅利用,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健康养老等产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建立住房合作社,与外来资本合作共同开发、盘活利用。

二、出台政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按照要求,培育150个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市级试点,年底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同比增长10%以上,且集体经济总收入不低于20万元,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模式,逐步形成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良好态势。

三、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大力支持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积极引导居住在城镇周边的自然村或零星居住的村民离开布局分散的旧村庄,集中到规划区建房。或将小村合并成大村,有步骤地整体搬迁,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形成规模。从根本上解决“空心村”问题。推进农村集居化建设,合理解决“空心村”问题,将村庄的搬迁归并与集居化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相结合,将迁村并点调整出来的土地调整为可机械化操作的连片高产稳产田,既缓解了建设用地压力,又实现了多赢的效果。在进行农村集居化建设时应体现“尊重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保留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放开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向农民集体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以法律形式保障其土地权利;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让整理成片后的土地向种植大户转移,逐渐形成“乡村企业”,而其周边的农民逐步演变成为“乡村企业”打工的“农民工”。

四、加大宣传,提高农民保护土地资源的思想认识。加大宅基地宣传力度,不断更新农民观念,建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县、镇、村三级组织力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加大对《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正确引导农民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多层新住宅,做到农村宅基地的布局科学、合理。

存在问题:空心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问题。由于上级对空心村治理无补助资金,造成对群众拆迁房屋无补助,因此村干部和群众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不高,只能等到群众自行退还宅基地后,才能组织实施,尽管我局及民政、扶贫、发展计划等部门给予很多支持,但该村还有部分群众因经济困难无力搬迁,直接影响整个“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进展。

下一步计划: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中的经验,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宣传,科学引导。“空心村”的形成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虽然在农村各户均有独院新居,但群众还是留旧宅基地传统思想,要做到“尊重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就必须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里,了解群众的意愿,倾听他们的心声,为我们制定实施规划打下一个最坚实的基础。二是多方融资,市场运作。目前,“空心村”治理资金仍然短缺,要摆脱困境,就必须把各种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将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运作,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三是把“空心村”治理作为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抓手,市政府把我县确定为率先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县,这既给我们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为我们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带来了挑战。要破解这个难题,就要在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积极实施“空心村”治理,坚持规划先行,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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