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1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8-05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范卫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闲置危旧房屋土地资源盘活利用的提案收悉。您提的建议很好,经我们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县各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闲置老、旧、危房,特别是这两年,我县降水量增大,大部分村的老旧危房已塌陷,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2020年,我县出台了《阳城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试行)》,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和主体、方式和途径、流转程序。目前我县农村闲置老旧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如蟒河镇押水村成立了康霖农宅专业合作社,55户入股农宅3500平方米,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发展高端民宿。

二是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如蟒河镇今年开展的拆除残垣断壁行动,目前已收回宅基地6000多平米。

三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

四是鼓励村集体对历史原因形成一户多宅除一宅以外的超标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和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如:董封乡将目光紧紧盯住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这“一潭死水”,依托农村“四块地”改革,把“清化收”工作中债权债务的“化”和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有偿退出“收”相结合,变废为宝,以“化”增“收”,盘活农村宅基地。

二、下一步计划

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中的经验,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宣传,科学引导。“老旧危房”的形成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虽然在农村各户均有独院新居,但群众还是留旧宅基地传统思想,要做到“尊重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就必须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里,了解群众的意愿,倾听他们的心声,为我们制定实施规划打下一个最坚实的基础。

二是多方融资,市场运作。目前,“老旧危房”治理资金仍然短缺,要摆脱困境,就必须把各种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将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运作,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是把“老旧危房”治理作为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抓手。省政府把我县确定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这既给我们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为我们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带来了挑战。要破解这个难题,就要在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积极实施“老旧危房”治理,坚持规划先行,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