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1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段红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  稳定粮食生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为政首,地为粮本。粮食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是“民生之要”“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安全首先要保证耕地安全。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各地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

为切实有效遏制耕地 “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加快产业振兴,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方案》(晋农组办发〔2021〕14号)和《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统筹利用撂荒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函)发〔2021〕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里制定了《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撂荒地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22〕26号)。按照“县级综合协调、乡镇主导推进、村级主体落实”三级联动,整体发力,推动全县撂荒地恢复生产工作。4月上旬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县乡签订了《202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建设力度,狠抓撂荒耕地治理,让“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落实到位,确保我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4.4万亩以上, 总产量达1.4亿公斤以上。

针对我县撂荒耕地面积大、恢复难度大的特点,县里要求坚持“基本农田优先”、“连片撂荒地恢复优先”,通过“一年复耕、两年复种”,到2023年年底基本消灭撂荒地,实现“基本农田应种尽种,耕地资源应耕尽耕"。撂荒地面积低于500亩的乡(镇),2022年年底必须全部复耕;撂荒地在500亩以上的乡(镇),2022年要完成存量撂荒地50%的复耕,2023年基本完成所有撂荒地复耕。

2022年我县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印发了《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阳办字[2022]20号),制定了十三项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鼓励政策,为坚决守好守牢粮食生产安全底线,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具体政策如下:

1.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对于符合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撂荒地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要求,村集体、农户或经营者复耕复种撂荒地15亩以上50亩以下(含15亩、50亩)的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150元;5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200元,确保可利用耕地面积稳定增加。

2.支持增加粮食、油料作物复播。对小麦、油菜收获后复播粮食、油料作物(包括大豆、籽粒玉米、青饲玉米、谷子、油葵等)的农户、经营主体,按实际复播的面积,每亩补助40元,确保粮油播种面积稳定增加,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加。

3.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试点试验的经营者予以补贴,达到500亩以上(含500亩)的村的种植户或规模种植50亩以上(含50亩)的大户,每亩补助200元,为明年全面推广种植积累经验。

4.支持南部山区紫苏种植。对种植紫苏的农户或经营者,向订单收购企业出售紫苏籽,每斤补助2元;对种植紫苏达到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乡镇,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用于改善田间道路,推动“宜机化”改造,切实增加油料产量。

5.支持蔬菜产业稳定发展。支持设施蔬菜发展:新建日光温室,每亩(棚内面积,含不超过22.5平方的工作间)补助2万元;新建春秋大棚,每亩(棚内面积)补助5000元;改造老旧日光温室并恢复种植蔬菜,每亩(棚内面积)补助5000元;智慧日光温室,另外再每栋补助1万元。支持露地特色蔬菜发展:订单辣椒、麦后西红柿,每亩补助500元,补助对象为所有农户、公司及合作社等主体;集中连片发展露地特色蔬菜,以合作社、农户、农场为单位,30亩以上100亩以下(含30亩、100亩)的每亩补助50元,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增加我县蔬菜自给保供能力。

6.支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以家庭承包土地为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新增单宗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含100亩),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后用于粮食生产且已经取得实效的,给予流入方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100元。对新增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超过300亩(含300亩)的村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流转土地用途不是粮食生产的,不予扶持。

7.支持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对开展耕、种、防、收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服务类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每亩补助10元,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8.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的各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9.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为市级产业园的奖补50万元;认定为省级产业园的给予核心区乡镇奖补150万元;批准创建、认定为国家级产业园的分别给予特别奖励。对创建成功省级产业强镇的奖补300万元,推进县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乡镇“全覆盖”。

10.支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2022年新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给予奖补,新建机械冷库,每新建净库容500m³奖补5万元;新建贮藏窖,每新建净库容500 m³奖补4万元;新建通风库,每新建净库容500m³奖补2.5万元,但补助资金不高于总投资的50%,有效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增值效益。

11.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皇城相府”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本县农特产品企业申请获得并使用“皇城相府”区域公共品牌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扶持特优农产品品牌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外出展销,晋城市内5000元、山西省内1万元、山西省外1.5万元;扶持“三品一标”认证,认证一个主体奖补1万元,有效提高阳城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

12.支持适用中小机械装备推广。县财政安排100万元重点对完善、拉长、建设全产业链环节中的粮食烘干、饲草加工等和谷子、蔬菜、杂粮、薯类生产等不在补贴名录中的特色农机给予30%的购机补贴,实现特色农业产业综合机械化率显著提高。

13.支持特优产业发展。蚕桑、生猪、肉羊、蜂业发展,继续执行县政府已有的支持政策,促进特优产业增值提效。

十三项政策举措的相关实施细则已印发(阳农字[2022]63号),各乡镇正在结合农时农事,分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