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4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李小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大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田环境乱、没有配套的农田灌排系统、部分可耕地高低不平、抗灾能力较为低下等问题,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状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十二五”、“十三五”以来,在中央、省、市、县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7721.28万元,将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9312.92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65.8555亩。特别是从2019年到2022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9822.9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94万元、省级配套2596万元、市级配套194.7万元、县级配套455.21万元。建设规模65030.98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929亩,建设区域涉及凤城、北留、润城、寺头、白桑、河北、芹池、次营、东冶等9乡镇48个村和国营良种场。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有力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工程类别

目前,全县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有:阳城县2011年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阳城县白桑乡白桑村等七村新增粮食产能(高产稳产农田建设)项目、阳城县陕庄、西沟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阳城县芹池镇刘东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阳城县固隆乡西南村2011年土地整理项目、阳城县固隆乡白涧村2011年土地整理项目、阳城县北留镇横岭村2011年土地整理项目、阳城县西河乡阳邑村2011年土地整理项目、阳城县町店镇苏家岭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阳城县润城镇2012年土地出让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012年西河乡节水灌溉工程、2012年次营镇赛村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阳城县2014年省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城县2014年固隆乡农业综合开发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阳城县次营镇北次营村等十六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阳城县北留镇壁河村2014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2015年次营镇适度规模经营试点项目、阳城县北留镇东封等四村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阳城县固隆乡泽城、府底等四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阳城县河北镇南梁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阳城县西河乡宋王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阳城县凤城镇南安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阳城县北留镇东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阳城县润城镇等4乡(镇)东山村等1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阳城县润城镇等3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阳城县凤城镇等5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共27个项目(水务局2个,乡村振兴中心4个,国土资源局14个,农业农村局7个)。以上项目以加强和改造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民收入。

(三)工作体制改革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时,政府改革方案中将水务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交由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建设及管理,2019年起我局正式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及运行管理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在工程竣工完成后,县级要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进行资产移交,将项目的管护权力交由镇、村级实施,负责工程设施的保值增值。村级也基本落实人员进行灌溉管理。为了解决人员管护报酬低,管护制度执行不力,日常监管措施不严,管护人员在平时基本上不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在抗旱时间只进行灌溉管理,致使部分工程设施带病运行甚至不能运行,影响农作物产量。我局已向县政府申请拨付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的报告,县政府已同意将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同时,制定了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体制改革建设未能跟上发展进度,由以前涉及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务等部门承担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综合开发示范基本建设项目交由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建设及管理等,但各部门对原来已建的项目资料未进行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申报时还存在底子不清,数据不准确的现象,影响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任务进度。

(二)变通能力不强,统筹意识不够

比如高标项目里的田间道路工程只能放在田间道路的硬化上,不能结合实际用于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并且田间道路工程资金不能超过总资金的40%,否则不予给核算。致使打成的田间道路断“头”路多,达不到“路相通”要求。面对丘陵山区乡镇,老百姓急盼的是田间道路。比如土壤改良工程中的有机肥发放。按照规定只能发放项目区范围内,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村很难做到这一点。

(三)项目投资标准较低

当前亩均投资标准不高。我局从2019年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为150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为1000元、400元、30元、70元。据专家测算,要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永久性高标准农田,丘陵地区亩均投资至少需3000元左右,缺口较大。

(四)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

比如在项目初设阶段,应根据我县国土部门提供的国土空间规划等约束性指标进行项目规划。在申请使用国土部门有关资料数据时手续繁琐,影响了进度;在灌溉与排水工程实施中,水源地、高压线路和变压器受到水利、电力部门的管制影响较大,手续比较麻烦,影响了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项目乡镇、村的农户因农作物赔偿存在冲突,影响工程进度。

(五)重建设轻管理

乡镇村两级在项目申报时能够积极主动,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管护重视程度不够,只是简单地指定人员进行了管理,没有静下心来细致研讨制度及措施;管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群众意识不够,不能够在灌溉结束时细致排查工程存在的隐患,导致工程设施有时“带病”运行,小隐患造成大问题;项目建设单位由于经费限制,后期调查研究少,接到村级问题反映才进行摸排处理、指导;加之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对损坏的设备不能及时维修,导致工程设施不能及时发挥其应有效益。

三、对策及建议

(一)统筹协调项目立项

在项目立项之前,建设单位要汇总本县县域的各项基础资料,对农用地整治潜力进行分析,对项目区进行优化比对,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不同单项工程,涉及到相应的政府部门,要求各部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可由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区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二)投资渠道多元化

确保“高标准”农田真正成为高标准农田。我县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合作多赢。

    (三)加大专业人才的配备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自2019年农业农村局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以来,负责该项业务的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且只有一人懂业务,其余人员对业务知识就不是很懂,需要政府积极引入高素质、精业务、懂技术的人才,或者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该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四)加强建后管护宣传,强化建后管护

我局积极开展建后管护宣传工作和管护人员培训,在每年应对已建项目区进行“回头看”,对问题工程设施指导村组及时修复,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使群众珍惜工程实施,爱惜工程设施,自觉维护工程设施,杜绝人为损坏,避免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