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44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赵利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提案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全面接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家庭农场数量质量双提升”工作目标,坚持“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原则,突出培育发展和示范创建两个关键环节,积极引导扶持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目前,通过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共录入家庭农场627家,录入率达100%。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家庭农场633个,其中,其中:种植业83个、养殖业468个、种养结合39个,其他43个。其中:省级家庭农场1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6个、县级家庭农场20个。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政策支撑保障。近年来,制定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的暂行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阳城县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支撑政策,为稳步推进全县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如对流转本村土地超过100亩、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补助100 元;对小麦、油菜收获后复播其他作物的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元;年蛋鸡饲养1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予以贴息支持;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政策。为稳步推进全县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不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对照省、市、县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严格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与司法、金融等部门严密配合,强化信用等级审核、严把申报资格关口、坚决清除失信主体,确保示范性创建公平、客观、有实效。目前,结合各类产业发展项目,已对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资金扶持奖励达100多万元,已扶持树立一批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联农带农的典型性家庭农场。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着力加强名录系统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落实好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工作,市场监管与农业农村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在线互联审查,进一步提升了部门规范化监管服务能力。严格实行“村采集、乡(镇)核实、县录入”和“应纳尽纳、应录尽录”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明确录入条件和程序,为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设奠定了质量基础。去年我县转发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通知》,先行在示范家庭农场中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了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能真实地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状况。

四是强化服务,提升家庭农场综合实力。一是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制度。从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选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家庭农场技术辅导员,帮助解决技术难题。二是强化专业知识技术培训指导。根据家庭农场类型,通过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家庭农场主培训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培育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现代农场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规范“名录管理规范”化管理。对纳入名录系统家庭的农场做到基础信息完整、名录管理规范,落实日常运行监测措施,线上监管、线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提升家庭农场的规范程度。

二是开展“业务指导促发展”行动。点对点完善规范家庭农场内部的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制度;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各类人才培训,为家庭农场主有针对性的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模式和农业经营能力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育一批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短视频、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宣传创建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和支持政策,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呵护”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和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