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4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杨江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耕地撂荒困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围绕您的建议,按照我单位职能职责,我们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撂荒地整改”方面

近年来,我们按照提高质量、保证面积、严格用途的总体思路,切实守牢耕地红线、提升地力等级,粮食生产的资源。一是加快撂荒地复耕复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撂荒地恢复生产工作,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经营“连片撂荒地”,鼓励村集体对撂荒地进行托管经营,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办法,对恢复粮食等农业生产的予以奖补。截至2020年底,全县撂荒地面积2.59万亩(占耕地4.9%),经过2021年和2022年的努力,恢复撂荒地1.29万亩。二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种粮食生产”政策。以基本农田利用现状为基础,一方面禁止基本农田挖塘、栽树,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和鼓励“退林还耕”。同时,用好6.3万亩一般性耕地发展特优产业,在耕地以外的要素上做文章,持续做精做细做优,提高产业效益。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实现撂荒地有效利用。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全面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夯实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2022年以来,我们积极落实撂荒地整改,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撂荒地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22〕26号)、《关于开展耕地撂荒摸排核实工作的实施方案》(阳农办函〔2023〕2号),持续开展了耕地撂荒核实和复耕复种工作。我们积极推进1.3万亩存量撂荒地生产恢复。继续执行2022年对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补助政策。实施政策性耕地保护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耕地质量提升(监测有机质含量、ph值、氮磷钾含量)、不撂荒的参保对象予以奖补赔付。

二、关于“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有效降低农业投入”方面

自2004年以来,我县认真宣传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变形、不走样,保护千家万户种粮积极性。目前,我县实施的涉及粮食生产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阳城县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收入保险。实施的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大豆地方收入保险。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人保财险、人寿保险、中煤保险、平安保险4家保险经办机构承办。2022年小麦、玉米、油料作物全县承保面积32.04万亩。我县承担省级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由中煤保险承办,承保面积2063.64亩。其它三家保险公司承保谷子23054.95亩。我县大豆地方收入保险由人保财险、人寿保险保险经办机构承办,承保面积为 1258.78 亩。

2022年我县出台了《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加大南部山区农民种紫苏的补贴力度,对东冶镇、蟒河镇、河北镇、横河镇和董封乡五个乡镇种植紫苏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向订单收购企业出售紫苏籽,每斤补助2元。通过此项政策的实施,2022年紫苏籽产量达28万余斤,申请补助资金56万余元,目前正在走程序。今年董封、横河、河北、蟒河、东冶等5个乡镇种植紫苏每亩补助100元。

三、关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方面

2012年—2022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7721.28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8712.92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65.8555亩。2019-2022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9822.9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94万元、省级配套2596万元、市级配套194.7万元、县级配套455.21万元。建设规模65030.98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929亩,建设区域涉及凤城、北留、润城、寺头、白桑、河北、芹池、次营、东冶等9乡镇48个村和国营良种场。同时大力推广机深翻深松、秸秆还田、免耕少耕保护性耕作、增施有机肥、生物节水等旱作技术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2年我县出台的《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举措》,对东冶镇、蟒河镇、河北镇、横河镇和董封乡五个乡镇种植紫苏达到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乡镇,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用于改善田间道路,推动“宜机化”改造。

四、关于“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方面

全县家庭承包地面积520170.12亩,承包农户 85434户。近年来,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土地流转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9159.5 亩,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7.5%,其中,达到我县确定的适度规模经营最低面积50亩以上的流转总面积为37262亩,种粮面积达到13061亩,占适度规模经营最低总面积的35.5%。受让主体达到151个,都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在乡镇进行了备案和台账管理制度。

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定期进村入户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宣传。

(二)不断加强业务指导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不断的加强服务和指导,才能确保流转行为合法有效,才能确保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中受益,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为了规范土地流转,避免土地纠纷的发生,我们提前介入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指导合同签订,确保农户土地流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着力构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我县把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县里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 ,村聘土地流转信息员,定期收集土地流转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土地流转工作。.

(四)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纠纷仲裁

土地流转不可能没有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到哪里解决,谁来解决,怎么解决,既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从建立和完善仲裁体系入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县于2006年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出台后,我县又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进行了调整,由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农民代表、法律和经济相关专业人员共21人重新组成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二是聘请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成立后,我县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聘请了32名仲裁员,并颁发聘书。三是设立一庭三室即仲裁庭、案件受理室、合议调解室、档案会商室,使仲裁工作有了固定场所。四是拨付专门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万元,用于仲裁工作方面的开支。五是建立培训学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会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仲裁员管理制度等,为调解仲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逐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为促进我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水平,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阳城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2022年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政策。此举对宣传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推动农村流转工作有序向前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