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4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原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耕地撂荒困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完善惠农政策,降低农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很有针对性,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关心和关注,围绕您的建议,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针对“完善惠农政策,降低农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等内容。

(一)认真落实种粮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当前,我县实施的涉及粮食生产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阳城县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收入保险。实施的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有:大豆地方收入保险。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人保财险、人寿保险、中煤保险、平安保险4家保险经办机构承办。2022年小麦、玉米、油料作物全县承保面积32.04万亩。我县承担省级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由中煤保险承办,承保面积2063.64亩。其它三家保险公司承保谷子23054.95亩。我县大豆地方收入保险由人保财险、人寿保险保险经办机构承办,承保面积为 1258.78 亩。

(二)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

2012年—2022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17721.28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8712.92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65.8555亩。2019-2022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9822.9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94万元、省级配套2596万元、市级配套194.7万元、县级配套455.21万元。建设规模65030.98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929亩,建设区域涉及凤城、北留、润城、寺头、白桑、河北、芹池、次营、东冶等9乡镇48个村和国营良种场。同时大力推广机深翻深松、秸杆还田、免耕少耕保护性耕作、增施有机肥、生物节水等旱作技术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技术推广,发挥科技支撑优势。 

多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集成推广了一大批农业新技术。一是推广了一批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玉米以大丰1407、大丰998、先得利998等为主推品种,小麦以“临丰3号”、鑫麦296、堰佃9433、烟农1212等为主推品种,谷子以“本土红苗谷”“晋谷21”“晋谷47”等为主推品种。二是全方位推广集成技术。对于小麦、玉米大宗粮食作物,选择抗逆、耐密、抗倒、抗病优良品种的同时,扩大小麦、玉米探墒沟播、平衡施肥、以及小麦“一喷三防”和秋粮“一喷多促”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三是实施“种药肥革命”行动。对于特优产品谷子、红薯等小杂粮,全面推行“新种”“老肥”“绿药”,保护好“红苗谷”“宋王红薯”等老品牌,留住“土味”,扩大有机种植、推广高效绿色低毒农药,留住“绿色”,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利用率93%以上,主导技术到位率90%以上,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85%以上,全县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      

(四)狠抓机械强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近年来,加快引进推广操作简便、灵巧小型适合我县山地丘陵区的农业机具,解决农业劳动强度大的问题,提高山区乡镇农业机械化作业覆盖率,提升农业生产效率。2022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了68.0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39732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036台,配套农机具保有量59998台,配套比1.51:1(与全省1:1.52基本持平)。小麦、玉米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6%、 86%以上,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了78%,排全省第四。全省率先实现大中型农业机械智能监管全覆盖。全县发展农机服务组织815个,从业人员1.6万余人,建立起“小农户+大生产”的服务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托管、代耕代种、订单作业等经营方式的推广普及,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开辟了新模式,提高了科学种田水平,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五)培育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

我县积极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通过扩规模、创品牌、提质量、增效益为目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一是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农民合作社年度绩效目标、家庭农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省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任务目标,完成市、县级示范农场任务目标,并积极报送合作社、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圆满完成,农业企业任务106个,完成160个,完成率150.9%;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59个,完成194个,完成率274.6%;农林牧渔个体工商户任务346个,累计完成2539个,完成率828.3%。家庭农场新增510个,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任务的128%。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5家。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现了5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六有”;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名录库,全县共有合作社726家,其中,县级示范社18家、市级示范社36家、省级示范社23家、国家级示范社4家。

(六)加大撂荒地复耕复种补助力度

对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村集体、农户或经营者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2022年内撂荒地复耕复种15亩以上50亩以下(含15亩、50亩)的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150元;5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200元。通过此项政策的实施,2022年复耕复种撂荒地1656.2亩,有效促进撂荒地的复耕复种,今年将继续实施此项政策。

二、针对“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等方面

全县家庭承包地面积520170.12亩,承包农户 85434户。近年来,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土地流转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9159.5 亩,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7.5%,其中,达到我县确定的适度规模经营最低面积50亩以上的流转总面积为37262亩,种粮面积达到13061亩,占适度规模经营最低总面积的35.5%。受让主体达到151个,都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在乡镇进行了备案和台账管理制度。

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定期进村入户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宣传。

(二)不断加强业务指导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不断的加强服务和指导,才能确保流转行为合法有效,才能确保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中受益,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为了规范土地流转,避免土地纠纷的发生,我们提前介入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指导合同签订,确保农户土地流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着力构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我县把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县里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 ,村聘土地流转信息员,定期收集土地流转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土地流转工作。.

(四)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纠纷仲裁

土地流转不可能没有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到哪里解决,谁来解决,怎么解决,既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从建立和完善仲裁体系入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县于2006年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出台后,我县又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进行了调整,由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农民代表、法律和经济相关专业人员共21人重新组成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二是聘请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成立后,我县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聘请了32名仲裁员,并颁发聘书。三是设立一庭三室即仲裁庭、案件受理室、合议调解室、档案会商室,使仲裁工作有了固定场所。四是拨付专门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万元,用于仲裁工作方面的开支。五是建立培训学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会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仲裁员管理制度等,为调解仲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逐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为促进我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水平,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阳城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2022年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政策。此举对宣传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推动农村流转工作有序向前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