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走深走实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承担省、市两级的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对于我县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在不断的向全省典型学习。2020年5月29日,我县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洪洞县、翼城县进行了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地学习。2021年9月14日,我县又深入长治市屯留区进行了观摩学习,进行农业生产托管的线上线下培训,及与兄弟县区沟通学习,近年来,结合我县的农业生产托管实际制定了各年度的农业生产托管实施方案,形成了目前的“阳城托管模式”。
一、针对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宣传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普及土地托管的相关知识,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培育和推广土地托管的典型成功案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土地托管带来的好处和收益。同时加强对托管主体的监管和指导,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土地托管服务,降低其参与门槛和成本。
二、关于托管主体存在瓶颈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土地托管主体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其运营成本和融资难度。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土地托管项目的发展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供应链金融等新型融资方式,为土地托管主体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三、关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机制,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工作,提升农业技术水平。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培养技术人才等方式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果。同时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
四、关于您建议的几点问题。我省在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上一直处于全国首列,全省各市县有多种托管模式,我们也希望并鼓励有服务组织站出来,利用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有利契机,不断摸索创新模式,走出阳城农业生产托管的新模式。今后我们也会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学习,多下基层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进行了解,多听群众和服务主体的心声,结合全县托管服务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争取早日摸索出适合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模式,早日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向市场,早日使我县小农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