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2025年全省“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安排,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农函〔2025〕40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经营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诚信意识 ,明显改善农资市场秩序,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
二、工作重点
1.明确重点区域。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明确重点整治区域范围,突出抓好“两地两区”。两地是产业园区和销售集散地,两区是粮食、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和监督抽查、群众举报问题多发区。“两地”要重点打击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忽悠团”等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查假劣农资游商游贩坑农害农行为。“两区”要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违法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2.紧盯重点农资。种子:以杂交玉米种子、小麦、谷子等主要品种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以种子经营门店、经销集散地、城乡接合部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春季、秋冬季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核查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及备案情况,严查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经营等行为,同步检查种子标签规范性及二维码溯源信息,重点排查“白皮袋”种子及网络违法销售问题。积极配合省级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工作。农药:加大对农药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以禁(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蔬菜、水果重点监督品种常用农药为重点,以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经营者、果蔬生产者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进货记录、销售档案、农业投入品记录,规范农业投入品行为。化肥:以有机肥料生产为重点,依法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结合“忽悠团”活动线索强化巡查,打击假冒伪造登记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配合市局对有机肥料开展例行抽查,专项抽查财政项目用肥。
3.把握重点时段。在春播、“三夏”、秋冬种等农资购销旺盛的三个时段,主动出击,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就经营单位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开展检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加大对以往发现问题多、群众投诉举报多的企业(门店)和产品检查力度。
三、工作举措
1.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清查。重点打击“农资忽悠团”、不法游商走村串巷,通过讲课培训夸大农资产品功能功效,组织虚假宣传等方式,以次充好、兜售假劣农资产品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要针对“农资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种子跨区流通等问题,县级指导乡镇、村对农资展销活动加强管理,及时掌握主体信息、产品信息等,大范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压缩不法分子活动空间,坚决铲除“农资忽悠团”滋生土壤。各乡镇要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及时发现并制止“农资忽悠团”集中授课推销产品和游商售卖农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2.强化日常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核查经营单位资质,查看购销台账,重点严查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及时处置非法销售农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围绕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企业)、重点品种,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按规定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做到检测与查处“无缝衔接”,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公布查处结果。
4.强化案件查办。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充分发挥12316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电话作用,拓宽案源渠道。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要强化全链条办案意识,深入追查问题线索,对监督抽查、日常巡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上挖源头、下追流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部门职责进行处理;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
5.强化舆论宣传。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教育,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增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4月-10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清查、质量抽查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营造健康的市场秩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2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扎实做好市场检查、案件查处、宣传培训等工作。县级成立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质监股,全面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工作。(附件1)
2.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比例、频次及检查内容。随机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3.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各乡镇要加强对游商小贩的管理,及时发现并上报农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4.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机制。各乡镇负责统筹辖区内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报送有关信息。一是各乡镇要明确辖区内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情况,做到底清数明,于3月底前将《种子、化肥、农药经营主体名录》(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做好台账登记,于每周五报送《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工作调度表》《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专项工作台账》(附件3、4);三是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亮点信息、典型案例和整治成效,于每月10日、23日前报送《具体实施项目工作推进表》(附件5)。各乡镇于3月31日将信息报送责任人、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反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吴泽锋 石琛玄
电 话:0356-4220313
邮 箱:ycnwbgs@126.com
附 件:
1.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种子、化肥、农药经营主体名录
3.阳城县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工作调度表
4.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专项工作台账
5.具体实施项目工作推进表
附件: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