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相关股站室:
根据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两库”
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工作。各相关股站室要按照《建库操作手册》,进一步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总库及专业分库,确保底清数明、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同时,要根据执法资格证的取得、人员调动等情况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统筹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股站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要注重业务线条的横向协同,兼顾省级、市级计划的综合统筹,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相近的合并安排,“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三、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
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任务发起、随机摇号、任务派发和接收、人员匹配、结果录入等全流程工作。同时,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随机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工作组负责全局双随机抽查的统一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注重舆论宣传,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开展抽查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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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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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数量 |
抽取日期自 |
抽取日期止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1 |
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对本辖区监管对象抽查2-3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2020.03 |
2020.11 |
对种子外包装、质量的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03 |
2020.11 |
是否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03 |
2020.11 |
2 |
农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对经营农药的质量、包装的检查 |
农药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对本辖区监管对象抽查2-3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2020.03 |
2020.11 |
是否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检查 |
农药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03 |
2020.11 |
对经营农药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的检查 |
农药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03 |
2020.11 |
3 |
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的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对本辖区监管对象抽查2-3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2020.03 |
2020.11 |
4 |
农产品生产企业 |
台账,投入品检查 |
农产品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对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企业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2020.01 |
20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