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63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农机购置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或使用手机APP(可登录山西农机化信息网相关网页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下载安装“农机购置补贴”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
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安排开放办理服务系统,逐步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为购机者提供机具核验、补贴申请受理、牌证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三、审验公示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要求,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明确购机户的核验时间及核验方式。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核验通过的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汇总形成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等有关材料,报县财政局。核验、公示、报送材料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兑付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按照先操作办理服务系统后将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兑付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程序,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因违规、退货等原因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纳入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
补贴政策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