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领域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64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创建畜牧大县三年行动补贴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创建畜牧大县三年行动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一、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2023-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牧相关企业,且建设标准符合阳城县创建畜牧大县三年行动规模养殖场建设指导意见。

二、补贴对象

2023-2025年度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规模养猪场、标准化蛋鸡场、规模养羊场、规模养牛场、标准化肉鸡场、休闲观光蜂场、示范蜂场、家庭蜂场、青贮窖、干草棚、相关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暂存间、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屠宰场等畜牧相关产业。

县域范围内新建的年生产能力达2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饲草 5000 吨以上且收储利用县域范围内2万亩秸秆以上的企业、在县域范围内创建“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养殖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的特色养殖企业。

三、补贴标准

(一)生猪

(1)新建设计规模年出栏1000头或圈舍面积达到750平米的标准化养殖场补贴5万元,以设计年出栏每增加200头或圈舍面积增加150平米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增加1万元补贴。

(2)扩建设计规模年出栏新增1000头或圈舍面积达到750平米的标准化养殖场补贴5万元,以设计年出栏每增加200头或圈舍面积增加150平米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增加1万元补贴。

(3)改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设计规模年出栏1000头或圈舍面积达750平米的规模养殖场补贴3万元,以设计年出栏每增加200头或圈舍面积增加150平米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增加0.6万元补贴。

(4)新建标准化楼房养猪场,设计规模年出栏新增1000头或圈舍面积达到750平米的标准化养殖场补贴10万元,以设计年出栏每增加200头或圈舍面积增加150平米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增加2万元补贴。

(二)蛋鸡

(1)对新建、扩建设计存栏1万只以上标准化鸡舍,层叠式设备以4层为基数,圈舍每平方米补贴150元,以2层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每平米圈舍增加补贴75元。

(2)对改建设计存栏1万只以标准化鸡舍,层叠式设备按4层为基数,圈舍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以2层为一个量级,每增加一个量级每平米圈舍增加补贴50元。

(三)肉羊

(1)新建、扩建砖混、钢结构的规模养羊场每平方米圈舍补贴150元;改建砖混、钢结构的规模养羊场,每平方米圈舍补贴100元。新建、扩建大棚结构的规模养羊场每平方米圈舍补贴100元;改建大棚结构的规模养羊场,每平方米圈舍补贴50元。

(2)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种公羊补贴2000元/只(引进数量不多于整个群体数量的2%),引进多胎能繁母羊50只以上补贴300元/只。

(3)购进阳城白山羊,种公羊补贴2000元/只(不多于32只),引进能繁母羊50只以上补贴300元/只。

(4)年出栏500只及以上,每出栏1只育肥羊补贴50元。

(四)肉牛

(1)新建、扩建规模养牛场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改建规模养牛场每平米补贴100元。年出栏50头及以上,每出栏1头育肥牛补贴200元。

(2)存栏200头以上,圈舍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规模养牛场,以设计规模年出栏200头为一个数量等级,每达到一个数量等级按照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肉鸡

(1)对新建、扩建设计年出栏4万只以上标准化鸡舍,圈舍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2)改建设计年出栏4万只以标准化鸡舍,圈舍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六)蜜蜂

新建休闲观光蜂场每个补贴10万元,示范蜂场每个补贴3万元,家庭蜂场每个补贴1万元。

(七)饲草

(1)新建青贮窖每立方米补助60元,新建干草(黄贮)棚每平方米补助60元。

(2)完成饲草青(黄)贮的,每立方米补助60元。

(八)饲料

生产能力达 2万吨以上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生产能力达5万吨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生产能力达10万吨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九)秸秆

县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当年生产饲草 5000 吨以上且收储利用县域范围内2万亩秸秆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80万元。

(十)“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

成功创建国家级“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一次性奖补30 万元。成功创建省级“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一次性奖补20 万元;由省级升级成国家级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十一)特色养殖

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进入统计库的项目,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奖补。

(十二)粪污资源化利用

重点支持新建三级沉淀池、氧化塘、发酵池、密闭式化粪池、堆肥发酵设施、沼气池等用于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资源化利用的设施,100平方米或100立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或每立方方米补贴100元。

(十三)病死畜禽暂存间

规模养殖场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存间,每平方米补贴300元。

(十四)冷链仓储

对新建用于畜产品仓储,规格为10吨的组装式冷藏库补贴1万元,10吨为一个量级进行累计,最高奖补50万。

(十五)屠宰场

新建、改建生猪屠宰场以年屠宰每20万头,屠宰车间不小于15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为一个数量等级,达到一个数量等级奖补50万元;新建、改建肉牛屠宰场以年屠宰4万头为一个数量等级,达到一个数量等级奖补50万元;新建、改建肉羊屠宰场以年屠宰60万只为一个数量等级,达到一个数量等级奖补50万元;新建、改建肉鸡屠宰场以年屠宰每100万只为一个数量等级,达到一个数量等级奖补50万元。

(十六)重大项目扶持

单个项目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畜牧产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

四、补贴程序

(一)奖补对象备案。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向所在乡镇备案,填写建设项目备案表。

(二)乡镇初验。各乡镇对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初审合格后,填写证明材料和申请表,乡镇盖章后上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并提供相关手续复印件。

(三)部门验收公示。初验合格的项目在投产运行前,及时向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上报的奖补对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通过验收和公示后的奖补对象,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审批兑现奖补资金。

五、办公地址:阳城县行政办公区1号楼405室。

六、咨询电话:1833562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