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共有71家养殖场开展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其中猪场64家(包括温氏公司合作场63家和阳城县缘沁生态种养有限公司1家)、鸡场7家(阳城县香山养鸡场(普通合伙)、山西晋龙诚锋牧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3〕3号)和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工作的通知》(晋市牧医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经各养殖场和温氏公司统一申报,乡级初审,县级终审,最终审核结果见附件1,按照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参考标准和补助数量确定要求和“牧运通”补助金额核算方法综合认定,2024年我县应补助疫苗经费649332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95526元、省市补助资金53806元,现将补助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阳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反馈意见电话:0356-4222667
附件1:《阳城县2024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汇总表》
阳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