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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2-000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下达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字〔2022〕6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关于下达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202110号)文件要求在合作社自愿申请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粮食生产安全形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县2022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表1)示范社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主要用于改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生产条件,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实施方案批复

项目实施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乡镇初审,经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并将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乡镇提出初验申请,乡镇初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1.2022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示范社建设使用资金分配

2.XX项目实施方案

    3.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61

附件1:

2022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项                目资金分配

合 作 社

项目资金

(万元)

芹池

阳城县军良植保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25

白桑

阳城县海鑫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5

凤城镇

阳城县牧苑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

5

山西获泽蜂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5

次营镇

阳城县获泽源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5

阳城县阳西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5

北留镇

阳城县绿源林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

町店镇

阳城县金田园薯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5

寺头乡

阳城县万泉河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

5

西河乡

阳城县宋王薯业专业合作社

5

演礼

阳城县良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



附件2:

XX项目实施方案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简介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概算

四、预期收益

五、财务管理

附件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1.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名称


3.项目负责人


4.联系人及电话


5.实施地点及规模


6.项目可行性


7.资金来源


8.总投资及主要

支出内容


单位:万元

                        

9.投资计划与补助标准

(1)支持环节


(2)补助金额


10.效益分析


11.项目期限


12.乡镇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