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农财字〔2021〕10号)文件要求,在合作社自愿申请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粮食生产安全形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县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表1)。现将示范社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主要用于改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生产条件,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实施方案批复
项目实施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乡镇初审,经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并将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乡镇提出初验申请,乡镇初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1.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示范社建设使用资金分配表
2.XX项目实施方案
3.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社建设项 目资金分配表
乡 镇 | 合 作 社 | 项目资金 (万元) |
芹池镇 | 阳城县军良植保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 25 |
白桑镇 | 阳城县海鑫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 |
凤城镇 | 阳城县牧苑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 | 5 |
山西获泽蜂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5 |
次营镇 | 阳城县获泽源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5 |
阳城县阳西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5 |
北留镇 | 阳城县绿源林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5 |
町店镇 | 阳城县金田园薯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5 |
寺头乡 | 阳城县万泉河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 | 5 |
西河乡 | 阳城县宋王薯业专业合作社 | 5 |
演礼镇 | 阳城县良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5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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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项目实施方案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简介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概算
四、预期收益
五、财务管理
附件3: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1.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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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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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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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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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地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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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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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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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总投资及主要 支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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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9.投资计划与补助标准 | (1)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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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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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效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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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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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乡镇意见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