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6/2018-0000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中共阳城县委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阳发〔2018〕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18日 |
阳发〔2018〕1号
中共阳城县委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管各企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域旅游样板、能源革命尖兵、双创发展示范、对外开放前哨+乡村振兴战略”“4+1”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奋力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幸福美好新阳城。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竞争力明显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康全面实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全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兴旺,为乡村振兴培育新动能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转型综改为主线,加快构建我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和建设11万亩小麦和15.8万亩玉米功能区,稳定小麦生产、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杂粮面积,提升薯类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全县48.1万亩基本农田和58.2万亩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继续实施粮食丰收工程,加强粮食高产创建,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总产正常年景稳定在1.4亿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县农机中心等)
2.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基础,调整优化区域布局,集中打造休闲农业、中药材、干果、蚕桑、小杂粮、畜牧等优势产业集群,到2022年建成“一园二区三基地”。
“一园”,指涉及演礼、固隆、次营3个乡镇53个行政村3.6万人140.6平方公里的阳城中国农业公园。建设目标是投资2.4亿元,重点实施“一心一路一带一街八门十园”建设工程,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为最终创建国家4A级康养旅游胜地和中国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奠定基础。
“二区”,指5万亩蚕桑循环发展示范区和50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区。蚕桑循环发展示范区,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城蚕茧”为依托,在寺头、次营等乡镇打造5万亩“一县一业”蚕桑基地。到2022年,全县年养蚕4万张,产茧180万公斤,白厂丝年产量达到250吨,年生产桑枝食用菌5000吨、桑葚饮品500吨、桑葚酒500吨,蚕桑综合产值达到5亿元。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区,以阳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为依托,大力推广“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推进标准化养殖,用3-5年时间,全县生猪出栏达到50万头,打造标准化生猪养殖县。
“三基地”,指10万亩太行山中药材基地、10万亩精品干果基地和10万亩优质小杂粮基地。太行山中药材基地,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阳城山茱萸”为依托,在蟒河、东冶等乡镇打造10万亩“产学研加推”中药材示范区。精品干果基地,以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阳城核桃”、“阳城花椒”为目标,在固隆、芹池等乡镇打造10万亩精品干果推广示范区,培育2-3个市级以上干果加工龙头企业。优质小杂粮基地,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析城山小米”为依托,在驾岭、河北等乡镇打造10万亩优质小杂粮基地,其中,富硒红苗谷5000亩。(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农开局、县蚕桑中心、县畜牧兽医局)
3.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实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品牌联盟,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重点培育“皇城、蟒河、析城山”等具有阳城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或知名商标,同时,通过产业园区建设、基地培育、工艺创新,促进现有品牌提质增效。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发展,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力争2020年农业标准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农开局、县蚕桑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质监局)
4.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建设设施蔬菜、食用菌等农业创新高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自主创新,开展农业科技研发。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智慧农业、智慧农机、智慧林业、智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农机中心、县林业局、县农开局、县蚕桑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蔬菜办)
5.发展有机旱作农业。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坡耕地综合治理、水肥一体化建设、旱作良种攻关、农技集成创新、农机配套融合和绿色循环发展七大工程,推进有机旱作示范片建设。开展农业节水行动,扩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全面推广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节水技术,推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水价管理模式。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实施机械化深松整地技术和机械化免少耕播种技术,不断提高我县农田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能力。(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水务局、县农机中心)
6.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继续落实好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创建5000万元以上企业。构建完善科技、金融、流通、人才、政策五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提升农户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发展多样化的联合和合作,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农开局、县蚕桑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蔬菜办)
7.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广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集成化农机产品,实现农机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秸秆离田、免耕播种作业机械智能监控设备全覆盖,推动农机作业服务上档升级。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制定更加科学的农机购置补贴细则,对农机化重点工程项目所需的中小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等重点进行补贴,对我县南部山区小杂粮生产所需的谷子精播机重点倾斜。推进粮经作物全面全程机械化,重点抓好林果业、畜牧业、蔬菜产业、设施农业机械化及农产品产后处理(粮食烘干机等)和初加工机械化。示范推广轻便耐用、经济实惠、环保低耗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加强农机具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机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人员技术技能、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农机中心)
8.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抓好我县阳城县征弘食品有限公司、山西花烂漫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阳城县析城山土特产有限公司等加工龙头企业达产达标,加强特色农产品山茱萸、红苗谷、阳城桑葚、桑叶、柿子等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大力推广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等互联网新型产业模式延伸,促进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增值。大力发展功能性农业(食品),加快开发功能性食品和药食同源产品,建设阳城山茱萸、阳城驾岭小米、阳城北留桑叶茶基地。围绕“悠然阳城、康养胜地”品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基地、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打造、推荐3-5条精品旅游线路,做大做强阳城旅游。创新发展思路,盘活农村闲置的房屋、土地、荒山、林地等资产资源,发展共享农庄、共享小院等新兴业态,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建立产业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农村共享经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集中打造蟒河镇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先试示范区“阳城高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2019年,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在符合省、市试点条件的乡镇全面铺开,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旅发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蟒河镇人民政府等)
(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家园,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力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生态治理修复,让良好生态成为美丽乡村的底色。
9.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把山水林田路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保护好土壤环境,继续实施太行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实施荒山绿化、通道绿化等工程和林业产业项目,到2022年,全县森林面积达到134.2万亩,覆盖率达到46.6%;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0000亩、通道绿化面积2000亩、新发展特色经济林6000亩。实施河道治理工程,抓好获泽河县城上下游段、沁河润城段2处河道治理,完成水土保持生态治理150平方公里,加快张峰水库建设,确保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乡用水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到2022年完成小流域治理5万亩。做好重大危害外来生物入侵调查,保护农业生态安全。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补偿、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开局、县农委、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1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领带动全县特色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化肥使用量,推进有机肥使用;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完善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点管理运行。全面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废弃农膜回收,支持引导农民使用加厚地膜。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发改局、县农机中心、县环保局等)
1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大力开展村街硬化、村庄绿化、街巷亮化,大力清理违建,坚决刹住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现象。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取暖。持续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宜居示范乡村。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美化村容村貌,改变农民安居条件,建设具有乡风乡韵乡愁的美丽乡村,实现各美其美。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稳步建设中心村,改造提升保留村,保护开发特色村。继续做好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农委、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旅发委等)
1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点加强县、乡、村88条河段巡查常态化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充分发挥地表水体原有自然生态功能前提下,进行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底清、河水净、河岸绿”的目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繁荣农村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营造新气象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振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3.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太行太岳、陈廷敬廉政文化。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19年,全县60%以上的乡镇和55%以上的行政村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旅发委、县广播电视台、县科技局)
14.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建设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到2020年,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团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0%的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着力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力度,到2020年覆盖20%以上的农村学校。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整理记录古村落的传统建筑、民间节庆、习俗、非遗项目、名人典故等历史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建成一批集乡土建筑和乡村民俗为一体的综合性、活态化的民俗生态博物馆和乡村博物馆。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免费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加强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传承发展民间音乐、地方戏曲、民间舞蹈、地方曲艺。大力发展民间艺术和传统手工技艺,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品牌。(责任单位:县旅发委)
15.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物展示,开展非遗文化的活态传承,培养本土讲解员,增加群众对本土文化的了解,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为文艺创作、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提供特色文化载体。发展传承地方特色戏曲文化上党梆子。利用新时代讲习快车持续开展传统文化传承活动、促进农村文化活动经常化。(责任单位:县旅发委)
16.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指导各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和组织村民成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制度,2018年全县50%的行政村建立“一约四会”,2020年80%的行政村建立“一约四会”。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婚丧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习气,倡树文明节俭婚丧新风,净化乡风民风。(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四)加强三基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建立新秩序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坚持把夯实农村“三基”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7.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扎实开展村(社区)“领头雁”专项培训和“两委”主干集中轮训和挂职锻炼培养机制,提高干事创业综合能力。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启动党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确保平均每个行政村不低于9万元。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指导各村委会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到2020年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18.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不断深化和拓展“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促进村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特色鲜明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力争实现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委)
19.建设法治乡村。推进“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涉农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扩大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有效覆盖。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
20.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发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旅发委)
21.建设平安乡村。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积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塑像,做好宗教工作。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宗教局等)
(五)提高民生保障,促进生活富裕,为乡村振兴奏响新凯歌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广大农民共享乡村振兴成果,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路、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建设“四好农村路”340公里,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及方便程度。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在14.84小时以下,供电可靠率在99.91%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在99.96%以上,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全面保障。围绕“气化阳城”战略,促进清洁能源向乡村延伸,在偏僻农村建设使用罐装车载用气网络,以阳电和晋煤热电为主热源的城镇集中供热工程,铺开“一城七镇”配套热源和管网建设。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2018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通达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到2020年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提升,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形成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地图;到2035年,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大幅跃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中国移动阳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城分公司)
23.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到2020年,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实现。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建立完善防辍保学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达到100%,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保农村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现代教育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等)
24.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积极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爱卫办)
25.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和受益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
26.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促进农民就近创业就业,就近城镇化。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机制和农村人口就业援助机制,推广“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决胜脱贫攻坚,强化乡村振兴基础保障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建立贫困地区和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27.全面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脱贫攻坚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瞄准“15个贫困村退出、9950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六个精准”,紧扣“五个一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扎实开展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生态扶贫、培训就业扶贫、农村低保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八大工程20项行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脱贫攻坚责任书,实行专项扶贫工作“双组长”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着力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入库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等行为严惩不贷。易地扶贫搬迁圆满完成“十三五”搬迁任务,同时做好7个集中安置点工程竣工验收,稳妥开展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好搬迁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社区管理等工作,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坚持“退出优先、批次推进”的原则,以贫困村退出标准为靶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精准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一企包一村”产业扶贫行动,强弱项补短板。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补齐“精神短板”,积极倡导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良好风尚。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加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帮扶力度,保持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现所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18年退出5个贫困村,脱贫2000人,争取脱贫2025人,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各涉贫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村单位、20个帮扶企业)
(二)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
乡村振兴,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8.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责任单位:县农委、县财政局、人行阳城支行等)
29.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认真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30.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集体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在林权权利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政策所允许流转的林地,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到2018年底力争80%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到2019年6月底力争全县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到2021年底所有有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上述权益。加快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建设,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国土资源局)
3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围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落实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政策的导向性、精准性、实效性。落实玉米种植、小麦种植、蚕桑养殖保险政策,探索畜牧等政策性保险范围,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蚕桑中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阳城支公司等)
(三)汇聚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乡村振兴,必须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位,要大力实施“市民下乡、农民返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着力破解农村发展人才困局,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33.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引导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回乡创业就业。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训体系,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农委、县人社局等)
34.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机制,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吸引高素质和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支持乡村振兴事业,鼓励农村年轻人返乡创业、务农,引导专业人才“上山下乡、支援农村”。支持县职业中学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教育局)
35.鼓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多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建立乡村人才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委、县教育局、各群团组织等)
(四)开拓投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
乡村振兴,必须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快形成财政有限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减弱、总量持续增加。
36.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鼓励支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7.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把为农村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持续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农商行、村镇银行立足农村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信贷力度,继续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省、市、县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其他机构也要发挥各自优势,满足我县乡村振兴多元化金融需求。(责任单位:人行阳城支行、县农商银行等)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
乡村振兴,必须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38.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建立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工作载体和平台,建立有效督查、精准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估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39.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加强“三农”工作干部培养,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铁军。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对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形成重视基层、大抓基层、人才向基层倾斜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三农”干部培训,全面提升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农委等)
40.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科学制定《阳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规划编制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基本原则,明确重大行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委、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41.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通过开设电视专栏、公益广告、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总结各地丰富经验,选树一批好的典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形成全县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等)
中共阳城县委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