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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18-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办发〔2018〕1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4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办发〔2018〕16号

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管各企业:

《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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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建设以旅游为导向的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全域旅游样板、争当能源革命尖兵、争做“双创”发展示范、当好对外开放前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4+1”转型发展战略,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奋力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幸福美好新阳城。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示范引领、统筹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意愿积极的村庄开展千村示范,以试点探索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示范引领带动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村民主体、广泛参与。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参与模式,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避免出现“政府干、农民看”的局面。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各乡镇、村要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多种运营模式,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发挥效益。

——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实行层级管理,明晰各级职责。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对本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环保督察范围,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推进合力。

二、实施目标

按照省、市方案要求,我县属于二类县区,确定示范村18个、整治村36个。到2020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基本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得到初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增幅明显高于前三年;村内道路硬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村庄特色风貌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选择基础较好的18个村为示范村,选择中等的36个村为整治村先行开展行动,其余的一般村随后跟进。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力争使全县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继续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2018年,继续广泛宣传倡导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制度资金补助政策。2019年,全县至少10个乡镇每个乡镇确定1个垃圾分类试点村进行示范带动。同时,全县建成1个综合性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设施项目。2020年,示范引领,完善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按照《阳城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分批建设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2018年,各乡镇要科学规划,宣传发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完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规划编制;建成芹池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厂(日处理10吨),开展示范运行工作,逐步向全县推广;各乡镇完成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并投入运行。2020年,各乡镇全部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规模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自定),并和中转站对接使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目标;西河乡、演礼乡及凤城镇的部分村可就近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加强台账管理和验收销号制度。全面清理列入台账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和水库库区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着力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问题。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严控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2018年,全县至少完成131个堆放点整治任务;2019年,累计完成196个整治任务;2020年,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乡镇农村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农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生物质燃料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推广“一年一熟”和“二年三熟”种植模式,逐步引导农民开展土地休养,解决农民为赶茬而焚烧秸秆的问题。积极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秸秆还田补助政策,促进我县秸秆还田工作。结合农业技术推广,支持农民使用0.01mm以上标准厚度的地膜。在农膜使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逐步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及利用试点,探索建立乡、村回收网点,采取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等模式,鼓励农民、农民合作社等企业和个人开展地膜回收和储运;采取设备补贴、实物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进一步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机制。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及技术推广。加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大力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农机中心、县农委、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按照住建部等部门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和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对我县所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到2020年,通过上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牵头单位:县农委、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爱卫办、县妇联)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厕工作,选择群众基础好、积极性高、具有代表性的村,通过先行示范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带动厕所粪污有效治理。探索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将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到2020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6.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根据我县地质、气候、农民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采用三格化粪池、水冲式与双瓮漏斗式相结合,公厕与户厕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即:在实行整村改建、取缔旱厕的基础上,对经济条件好的村和人口集中的村开展户用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并配套修建地下管网和大型化粪池;条件有限的村、人口集中的区域改建三格化粪池公厕,公厕覆盖不到的农户采用双瓮漏斗式或小型三格化粪池。易地扶贫搬迁7个安置点需建设公厕的,要优先统筹列入无害化厕所建设规划;分散安置户不符合无害化厕所条件的要优先纳入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工程。(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旅发委、县农委、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重点开展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村卫生室以及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公厕的建设改造。合理布局公厕建设点,将农村公厕与户厕建设相结合,整村推进。(牵头单位:县爱卫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旅发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8.探索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置。以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积极推进养殖相对集中乡镇和规模养殖场的治理进程。鼓励第三方在散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一并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县爱卫办、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各乡镇、村实际,完善污水治理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分散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城郊村、镇区村、水源保护地等重点村,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先行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将三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中长期治理工作相结合,避免盲目建设。到2020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增幅明显高于前三年。

9.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加快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各乡镇启动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的、适合当地自然条件、适宜在农村推广的生态化处理技术;把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公厕革命”紧密结合,优先治理厕所污水;完善村庄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凤城、北留、町店、润城、西河、演礼2018年底完成;2019年,芹池、白桑、东冶、河北、固隆完成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对于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集中连片能够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庄,几个村连片集中处理;比较分散,不便集中处理的,推荐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装置进行集中处理。2018年,北留、町店、润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达标排放;北留镇皇城村等沿线污水收集至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西河乡启动规划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市景观用水标准,排入西小河,作为河道景观用水。2019年,凤城镇规划建设八甲口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全县18个示范村生活污水按照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要求,启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全县18个示范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6个整治村启动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率先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整治。整治工作涉及我县7个乡镇36个建制村,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爱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以乡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障清淤疏浚,加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管网建设,严控污水乱排。同时,通过多渠道补水等措施改善河塘沟渠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18年完成18个示范村整治任务;2019年、2020年共计完成36个整治村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2.加强河湖水体综合整治。将穿村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推进村级河长管理体制,在各村设立河道巡查员,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穿村河道治理工程,加强对水域岸线的整治。2018年全县各村全面推行村级河长制,完成18个示范村的穿村河道整治;2019年、2020年共计完成36个整治村的穿村河道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村容村貌

依托本地区自然风貌及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稳步推进我县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强化“规划先行”,做到“依规治村”,避免滥用不协调色彩,避免在墙体上过度涂画,巩固“垃圾不落地”成果,整治私搭乱建,大力推动拆违还绿,村庄环境卫生稳步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到2020年,示范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整治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村庄实现干净整洁。

13.突出乡村特色风貌。结合我县地域特点,将古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有机结合,按照改造为主、新建为辅、修旧如旧原则,在保持村庄原有肌理的基础上,彰显特色文化符号。以北留、润城“明清古堡区”为重点,以“三府两城一院”(即:皇城相府、天官王府、布政李府;郭峪古城、砥洎城;海会书院)为核心,打造具有阳城特色的乡土古堡民居建筑。按照“要把乡村建设得更像乡村”的思路,墙立面的改造要坚持突出乡土味道,引导各乡镇、村强化对第五立面(屋顶)的整治,避免大面积滥用大红、大黄、大蓝等不协调色彩,避免在墙体上过度低品质涂画。示范村在干净整洁基础上,以村庄出入口、公共空间和主街道为重点进行整治,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整治村在建筑物、构筑物整齐有序基础上,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打造卫生宜居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旅发委、县文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双违”整治工作为推手,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成果,继续巩固五年来乡村清洁工程成果。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出台专项实施方案,以清理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圈乱占、乱搭乱建,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拆违还绿为重点,净化道路两侧、庭院内外环境,美化公共空间,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乡村环境,为建设美丽乡村打好基底色。(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古堡民居众多和生态环境优美两大资源禀赋,重点打造古堡文化旅游和休闲养生体验游美丽宜居示范村。2018年至2020年,每年要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同时,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以旅游为导向的美丽乡村”发展战略,围绕旅游做农业、围绕农民抓旅游,建设演礼乡、固隆乡、次营镇三个乡镇连片的阳城中国农业公园示范区,到2020年搭建起“一心一路一带一街八门十园”“四梁八柱”基础框架,打造阳城迎接四面八方游客的“生态客厅”。按照“空气就是良药,呼吸就是治疗”的新思路,大力发展“康养+”,促进康养产业与农业、林业、文化、旅游、运动、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突出抓好“蟒河农林文旅康先行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农委、县旅发委;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6.推进村庄绿色生态建设。在各村原有绿化基础上,围绕进村道路、街巷绿化、公共场所、环村绿化等,以“生态、绿色、和谐”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开展绿色生态村庄创建。(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7.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推进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保护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做好重要乡土空间、乡土建筑和景观设计,积极推进“归园田居”建筑设计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传承阳城地域特色的乡土文脉。编制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乡村风貌的管控,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保护,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力争2020年完成8个传统村落的保护项目实施和传统民居挂牌工作。结合“三大旅游板块”,将北留、润城比较集中的传统村落整合,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文化旅游产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旅发委、县文物局、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18.推进村庄道路硬化畅通和亮化。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县乡公路改造、建制村通硬化路(畅返不畅)、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和养护提质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村庄内道路硬化覆盖率,不断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2013年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7020盏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工作,确保路灯正常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9.保障农民基本住房安全。大力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户与有资质的农建队伍合作,对危房进行改造,在选址过程中本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科学选址的原则确定项目用地,乡镇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确保农户住上布局合理、结构安全、质量放心的住房。2018年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分房到户率达到100%。力争在2020年底,彻底解决全县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0.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通过卫生县城(乡镇)创建活动和爱卫月活动,积极推动全县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村庄规划管理重点抓好“两规划”的编制、“四重点”的建设和“两机制”的建立。2018年全面完成阳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以期科学指导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我县18个示范村全面完成以“一图一表一说明”为核心的解决乡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并符合乡村实际需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21.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2018年全面完成我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规划要与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科学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村镇空间分布,明确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和“三生”空间管控要求,以期对广大乡村空间进行有效引导。强化对乡村建设的具体性指导,通过对县域乡村资源、空间、风貌、设施和建设的配置,实现城镇与乡村统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2.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18个示范村“一图一表一说明”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传承乡土文脉,体现乡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区分类分步骤有序推进县域范围内其他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支撑体系的建设和运营。坚定文化自信,推进以上党梆子、阳城道情等为代表的乡村重大文化工程保护和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物流配送、公共服务等,实施“一村一品一店”行动计划。以《阳城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加强生活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营造优美和谐的田园风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4.打造乡村新业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其他地区积极发展以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为主的乡村康养、中医药康养、康养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和设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建立乡村规划编制新机制。统筹考虑乡村布局、历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因素,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顺应民意、彰显特色。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将村庄规划中需要村民共同遵守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县乡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村民广泛参与、高校科研单位和规划编制技术力量指导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增强农民群众对乡村规划的认知感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建立乡村规划实施管理机制,确定工作任务、承担部门和责任人,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围绕许可加强制度建设,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范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规范指导农房建设,扎实推进村镇特色风貌管控工作。加强制度宣传,提高村民自觉遵守的意识,总结经验,科学有序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7.加大乡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乡村环境整治范围内违法用地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履职到位。预防和控制农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巡查报告和前端管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建设、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建管模式,探索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确保已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28.建立“五有”机制。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层层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同时,结合各乡镇实际,创新人居环境管护方式,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化、常规化,实现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惠及百姓,进一步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农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编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9.建立“四统一”机制。探索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走市场化建设运行管护道路,采取中私合营PPP等模式打包一批环境整治项目,试点先行、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在全县有序推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0.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中,明确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和支付周期,探索建立依据治理效果支付运行服务费的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1.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结合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等因素,依法依规制定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一步推进农户付费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2.鼓励村民承接小型项目。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村级组织和当地农村“工匠”带头人等组织承接、承揽、承包村内环境整治、建筑风貌整治、村内道路铺砌、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林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根据具体情况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对“工匠”带头人能够承建的项目,优先“工匠”带头人参与到小型项目建设中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3.加强专业培训。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总体思路,根据村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实际需求,结合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引导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村民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主力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4.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对备案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受理,尽快组织联合踏勘,按照承诺制有关标准和要求,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核准程序。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6月)

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实施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示范村、整治村名单,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报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备核。

(二)典型示范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

按照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重点抓好18个示范村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对照六项重点任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对照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标准、新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当好“领头羊”;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要结合本村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建设标准,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当好“排头兵”。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0月)

按步骤、分批次、分类别实施整治,总结示范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统筹安排,强化工作指导,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广泛开展典型宣传。18个示范村相关整治项目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36个整治村抓好重点整治工作,带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文化和特色风貌得到充分彰显,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7月—12月)

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依据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做好中央、省、市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的准备工作。县农委、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全面总结经验,提炼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典型路径和方法,为今后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示范和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工作机制,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政策保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县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具体实施。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做好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单位每月向县人居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直各单位按职能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按程序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成绩要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责任。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指导工作,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确保符合实际、措施具体可行。鼓励各乡镇、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办法、乡村清洁办法。

(四)发挥村民主体地位

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带头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要组织村级制定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办法,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发挥村民自治、筹工筹劳作用;要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

(五)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示范村、整治村名单

      2.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分年度分类目标表

附件1

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示范村、整治村名单

示范村(18个):

凤城镇:西关村、东关村、下芹村、鸣凤村

北留镇:皇城村、北留村

润城镇:上庄村、柏沟村

町店镇:义城村、北庄村、大宁村

西河乡:郭河村、西沟村

演礼乡:栅村村、尚礼村、新庄村

河北镇:孤堆底村

东冶镇:蔡节村

整治村(36个):

凤城镇:岳庄村、南关村、坪头村、水村村、南安阳村、北安阳村

北留镇:大桥村

润城镇:润城村、上伏村、中庄村

芹池镇:芹池村、北宜固村

东冶镇:古河村、枪杆村

河北镇:匠礼村

横河镇:横河村、受益村、水头村

次营镇:周壁村

町店镇:町店村、上黄村

蟒河镇:盘龙村、押水村

西河乡:中寨村、王曲村

演礼乡:北任村、演礼村

固隆乡:固隆村、泽城村

董封乡:董封村、上河村

驾岭乡:驾岭村、护驾村

白桑乡:长征村

寺头乡:寺头村、马寨村

阳办发〔2018〕16号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