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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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实施两项农业特色产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部署和工作安排,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乡村振兴示县“三农”基础。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期“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将“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杂粮薯类和红辣椒种植补贴政策延续到2025年底,现制定两项产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1. 补贴对象:全县一般脱贫户、监测户

2.补贴范围:当年实际种植的杂粮、薯类;当年实际种植的订单辣椒。

二、补贴标准

1.在补贴范围内的农户种植杂粮、薯类给予杂粮每亩300元、薯类每亩100元的种植补贴。

2.在补贴范围内的农户种植订单辣椒,在享受各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0元的种植补贴。

三、实施程序

当年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播种面积,是两项产业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测算、下达和兑付的第一手数据,各乡(镇)、村要切实担负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产业补贴面积的核实实行“属地申报,逐户登记,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

1.村级核实、登记、公示

产业补贴面积统计以村为单位,对当年度补贴范围内农户实际种植杂粮、薯类、订单辣椒面积进行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分别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清册》、(附件3)《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清册》(附件6),并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核实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以上,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备查。

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清册上签字确认,具体承办人及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分别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附件2)、《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附件5),要求清册、汇总表一式三份,村级留底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村级要详细核实订单辣椒的购销合同(协议),搜集印证资料留档,并逐级上报。

2.乡(镇)核定、汇总、公示

各乡(镇)要确定本乡(镇)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两项产业补贴审核办理专班,确定负责人和经办人。对各村上报的补贴清册和村汇总表和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比对和审核,重点对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身份核实,对杂粮、薯类种植面积和订单辣椒种植面积,对订单辣椒印证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10%。核实无误后汇总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附件1)《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附件4),在乡镇公开栏内公示10天以上,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备查。

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清册和乡村两级汇总表于每年8月2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杂粮、薯类产业表册报技术站(B404室),订单辣椒产业表册报蔬菜站(B510室)。

乡(镇)要认真核定订单辣椒的购销合同(协议),审核印证资料存档备查,并报县备案。

3.县级核拨资金、落实补助

县技术站将当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种植杂粮、薯类面积汇总、核算补助,并按相关规定落实补助资金切块到乡镇,由乡镇按资金使用规定直补到户。

县蔬菜站将当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种植订单辣椒面积汇总,核算补助,并按相关规定落实补助资金切块到乡镇,由乡镇按资金使用规定直补到户。

四、技术保障

杂粮、薯类产业由局技术站牵头,订单辣椒产业由局蔬菜站牵头,植保站、种子站、土肥站等相关站室配合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各乡(镇)农技站具体负责和农户的联系对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附件:1.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

     2.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

     3.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清册

     4.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

     5.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

     6.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清册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