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部署和工作安排,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乡村振兴示县“三农”基础。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期“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将“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杂粮薯类和红辣椒种植补贴政策延续到2025年底,现制定两项产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1. 补贴对象:全县一般脱贫户、监测户
2.补贴范围:当年实际种植的杂粮、薯类;当年实际种植的订单辣椒。
二、补贴标准
1.在补贴范围内的农户种植杂粮、薯类给予杂粮每亩300元、薯类每亩100元的种植补贴。
2.在补贴范围内的农户种植订单辣椒,在享受各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0元的种植补贴。
三、实施程序
当年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播种面积,是两项产业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测算、下达和兑付的第一手数据,各乡(镇)、村要切实担负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产业补贴面积的核实实行“属地申报,逐户登记,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
1.村级核实、登记、公示
产业补贴面积统计以村为单位,对当年度补贴范围内农户实际种植杂粮、薯类、订单辣椒面积进行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分别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清册》、(附件3)《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清册》(附件6),并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核实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以上,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备查。
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清册上签字确认,具体承办人及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分别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附件2)、《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附件5),要求清册、汇总表一式三份,村级留底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村级要详细核实订单辣椒的购销合同(协议),搜集印证资料留档,并逐级上报。
2.乡(镇)核定、汇总、公示
各乡(镇)要确定本乡(镇)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两项产业补贴审核办理专班,确定负责人和经办人。对各村上报的补贴清册和村汇总表和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比对和审核,重点对一般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身份核实,对杂粮、薯类种植面积和订单辣椒种植面积,对订单辣椒印证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10%。核实无误后汇总填报《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附件1)《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附件4),在乡镇公开栏内公示10天以上,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备查。
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清册和乡村两级汇总表于每年8月2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杂粮、薯类产业表册报技术站(B404室),订单辣椒产业表册报蔬菜站(B510室)。
乡(镇)要认真核定订单辣椒的购销合同(协议),审核印证资料存档备查,并报县备案。
3.县级核拨资金、落实补助
县技术站将当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种植杂粮、薯类面积汇总、核算补助,并按相关规定落实补助资金切块到乡镇,由乡镇按资金使用规定直补到户。
县蔬菜站将当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种植订单辣椒面积汇总,核算补助,并按相关规定落实补助资金切块到乡镇,由乡镇按资金使用规定直补到户。
四、技术保障
杂粮、薯类产业由局技术站牵头,订单辣椒产业由局蔬菜站牵头,植保站、种子站、土肥站等相关站室配合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各乡(镇)农技站具体负责和农户的联系对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附件:1.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
2.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
3.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杂粮、薯类种植面积落实清册
4.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乡镇)
5.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汇总表(村)
6.20 年一般脱贫户、监测户订单辣椒种植面积落实清册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