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阳农(种子)罚〔2020〕1号 |
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案 |
阳城县东冶培芬农资门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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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登海605”、“登海618”、“强盛103”和“强盛388”种子 ,共销售“登海605”33袋、“登海618”11袋、“强盛103”61袋、“强盛388”9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 第五项 |
如期履行;15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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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农(种子)罚〔2020〕2号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阳城县白桑安鑫霞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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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的 “优旗318”种子,标签标注的水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日期标示不规范,品种主要性状描述与审定公告不一致,品种适宜种植区域标注与引种备案公告表述不一致,作物种类和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净含量、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警示标志等信息不在同一版面标注,风险提示未包含我县主要病害对种植“优旗318”引发风险的提示及注意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如期履行;15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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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阳农(种子)罚〔2020〕3号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阳城县白桑维农农资门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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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的 “兰玉568”种子,标签标注的水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未标注种植季节,毒性标志不符合要求,种子类别标注不符合规定,品种主要性状描述与审定公告不一致,未标注山西省适宜种植区域,引种备案公告文号标注错误,含有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如期履行;15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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