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阳农(种子)罚〔2021〕4号 |
阳城县东冶朝阳化肥销售店经营劣种子案 |
阳城县东冶朝阳化肥销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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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2021年9月6日始,经营发芽率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劣“济麦22”种子750公斤,货值金额3750元。截止2021年11月15日,当事人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售出255公斤,获取违法所得1275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
对扣押的种子进行没收;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15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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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农(种子)罚〔2021〕5号 |
阳城县台头供销合作社经营劣种子案 |
阳城县台头供销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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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2021年9月6日始,经营发芽率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劣“济麦22”种子750公斤,货值金额3750元。截止2021年11月17日,当事人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售出590公斤,获取违法所得295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
对扣押的种子进行没收;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15日 |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3日 |